临海市建设工程检测中心检测服务部2024年公开招聘国有企业编制工作人员及劳务派遣工公告

招聘人数:18名

报名时间:2024年7月2日9时—2024年7月9日17时

报名方式:国有企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劳务派遣工采用线下报名方式进行。

考核方式:国有企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聘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等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面试方式为半结构化面试。劳务派遣工(驾驶员)采用技能测试+面谈形式进行,不组织统一考试。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临海市国有企业机构编制及用工管理办法》(临政办发〔2022〕28号)规定,经研究决定,临海市建设工程检测中心检测服务部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有企业编制工作人员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2024年临海市建设工程检测中心检测服务部公开招聘国有企业编制工作人员18名。具体的招聘部门、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度临海市建设工程检测中心检测服务部国有企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聘计划一览表》(附件1)、《2024年度临海市建设工程检测中心检测服务部劳务派遣工招聘计划一览表》(附件2)。

(二)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愿意履行国有企业的义务;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等条件,具体以《2024年度临海市建设工程检测中心检测服务部国有企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聘计划一览表》(附件1)、《2024年度临海市建设工程检测中心检测服务部劳务派遣工招聘计划一览表》(附件2)为准。报考人员用于报考的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相对应;其中有学位要求的岗位,学位专业须与岗位要求专业相一致。

5.部分岗位要求台州户籍。台州户籍指具有台州市常住户口的人员。

6.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对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24年9月30日前。

7.与报考岗位之间不存在《临海市国有企业机构编制及用工管理办法》(临政办发〔2022〕28号)所规定的应当回避的情形。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正在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或审查的;②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④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⑥被征信列入黑名单者。

(三)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各招聘岗位所列的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目录、《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进行设定。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与学历认证结果不一致,以学历认证为准。招聘单位将结合专业目录和招聘岗位实际需求,对专业条件予以审核。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国有企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自己的报名、审核状态等有关情况。

劳务派遣工采用线下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4年7月2日9时—2024年7月9日17时。地点:东部事务中心(杜桥镇滨海路617号)

1.注册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4年7月2日9时—2024年7月12日17时。

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qgsydw.com/(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笔试前不进行人工资格审查,由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学历、学位、政治面貌等基本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

各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未达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指定网站上公布。

上传资料(材料)

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须带有效期内的验证二维码)、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等材料。

②岗位所需职业资格证书、技能证书。

2.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7月18日9时—2024年7月20日11时。

已报名确认人员登录网络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等。

(二)考试

本次国有企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聘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等方式进行。

劳务派遣工(驾驶员)采用技能测试+面谈形式进行,不组织统一考试。

1.笔试

(1)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总成绩为两科原始成绩相加(考试成绩均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成绩各占50%、5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

(2)笔试时间:2024年7月20日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申论》

笔试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有违纪违规行为、缺考或0分的,取消面试资格。

2.确定面试对象

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入,如面试对象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3.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并确认。资格复审确认的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将在指定网站上公布。报考人员根据网站上公布的资格复审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报名表》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当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申请材料,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24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国(境)外留学人员毕业证书上毕业时间为2024年1月1日前的留学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上毕业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的,资格复审时可先提供国(境)外院校毕业学历学位或学籍证明,但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取消聘(录)用资格。

除上述要求外,以下人员还应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委培生还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赴台陆生按大陆高校毕业生有关要求办理。

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由招聘单位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若递补人员放弃递补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方式方法同上。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证书(证件、证明)不实或证书(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取消其面试、录用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

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布,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4.面试

本次招聘各岗位的面试方式为半结构化面试,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三)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笔试、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总分为100分比例合成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例在面试合格人员中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所有岗位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等,另行组织复试,复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四)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在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进行。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入围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录用的,由招聘单位对相应岗位按本《公告》有关规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五)公示、录用

体检、考察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若考生自愿放弃录用资格的,请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被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录用手续前提出放弃录用资格的取消录用资格。上述情况,由招聘单位研究同意后决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可对相应岗位按本《公告》有关规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在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之后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三、其他事项

(一)社会人员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职业资格)、从业(执业)资格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有关证书(或证件、证明)等截至2024年6月14日,有其他说明的除外。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不能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但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书(或证件、证明)取得时间截至2024年7月2日,有其他说明的除外。

年龄条件要求30周岁及以下的指1993年7月2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的指1988年7月2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指1983年7月2日及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

(二)户籍。凭户口簿或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以2024年7月2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截至2024年7月2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对户籍有要求的岗位。符合户籍不限条件的报考人员落户时间不作要求。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三)取得多个毕业证书的报考人员只能使用其中的一个毕业证书进行报考,用于报名的毕业证书须取得学历认证,招聘要求所列的专业指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报考人员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报专业,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与学历认证结果不一致,以学历认证为准。国内高校毕业生的学历认证以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为依据,国(境)外高校毕业生的学历认证以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依据。另外,军队院校、党校、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技师学院技师班的毕业生的学历认证参照《2024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中有关学历认定的相关条款的口径执行。

招聘要求所列的学历专业范围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目录和《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进行设定和解释,并进行资格审核。对于未列入参照专业目录的专业,若和所报考岗位专业要求明显相符的,由报考人员提供主干课程后,由招聘单位研究后决定是否符合招考岗位专业要求,认定为符合招考岗位专业要求的应向市财政局(市国资办)备案。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

报考有学位要求的岗位,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均相对应。

(四)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笔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时需要出具的有效身份证件均指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通行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驾驶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

(五)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人事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希望广大报考人员诚信报考、诚信参考,不要在信用记录上留下不良记录。

(六)市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新进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

(七)报名系统使用中遇到问题,请联系技术支持电话400-838-9296。

(八)其他未尽事宜由临海市建设工程检测中心检测服务部负责解释。

附件1:2024年度临海市建设工程检测中心检测服务部国有企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聘计划一览表。

附件2:2024年度临海市建设工程检测中心检测服务部劳务派遣工招聘计划一览表。

临海市建设工程检测中心检测服务部

2024年6月21日

标签: 检测 临海市 服务部 建设工程 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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