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江边乡人民政府关于选聘东方市江边乡主干道两侧硬化
彩砖绿化亮化及排水沟修复等项目结算审核单位的公告
我乡实施的东方市江边乡主干道两侧硬化彩砖绿化亮化及排水沟修复等项目,该工程为政府投资项目,目前该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工作,现需选聘项目结算审核单位,具体如下:
一、工程名称:东方市江边乡主干道两侧硬化彩砖绿化亮化及排水沟修复等项目。
二、选聘范围:东方市江边乡主干道两侧硬化彩砖绿化亮化及排水沟修复等项目结算审核服务。
三、控制价: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参照琼价协〔2020〕01文件具体标准计取,报名人以下浮形式对本项目服务予以报价,报价函格式自拟(注明下浮率,下浮率浮动为0-20%)。
四、报名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配备符合行业要求的技术人员。
4.2信誉要求:
4.2.1投标资格没有被取消、暂停;没有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骗取中标行为(指的是〈招标投标实施条例〉规定的骗取中标且情节严重的行为)和严重违约事件。
4.2.2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投标文件中所附的有关证明、证书、证件有效。
4.2.3“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提供查询结果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4.2.4在“海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izj.net:8008/publishweb/)查询无不良记录。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报名人持单位授权委托书于2024年1月24日至2024年1月26日(上午08:30-11:30,下午15:00-17:30)到东方市江边乡人民政府经济发展办公室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26日下午17:30,未在要求时间内报名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选聘工作。
六、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6.1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报名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报名人的身份证原件(需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6.2 企业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及行业标准要求的相关资质复印件、技术人员配备表;
6.3单独密封的报价函,报名人以下浮率报价形式对本项目服务予以报价,报价函格式自拟(注明报价金额及下浮率,下浮率浮动为0-20%)。
6.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6.5 提供单位简介及近期工作业绩,如有近三年内承担过我市相关项目业务的可做好备注以供参考。
注:1.以上材料(证书)情况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或通过网页查询的则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否则提供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除外)核验。2.以上材料(证书)复印件逐页盖章且加盖骑缝章,胶装成1册。3.报价函独立密封,格式自拟。
七、选聘方式
7.1按低价原则选定中标单位,如有两家或以上报价相同的,以资质高者或者有关相关结算评审经验、口碑较好者综合考虑为选定中标单位。
(注明:若报名单位或有效报价单位少于3家时,不影响选聘选定工作)
7.2选聘结果在市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
7.3选聘结果在市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选聘公告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九、选聘单位:东方市江边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谢先生;联系电话:0898-25731496)
东方市江边乡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4日
标签: 选聘 报名 报价 江边 4.2 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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