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点师(1人)
岗位条件:
1.男/女不限,年龄45岁以下,高中及以上学历;(男士优先)
2.身体健康,持健康证上岗;
3.持有中西式面点师证,擅长各类糕点制作,食堂烹调制作;
4.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服从管理,有幼儿园工作经验的优先。
保育员(1人)
岗位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高中及以上学历,持有保育员相关上岗证、资格证;
3.爱岗敬业、身体健康、有亲和力,有责任心,热爱幼教事业,年龄40周岁以下;
4.有幼儿园工作经验者优先。
一、招聘要求
招聘条件:
(一)岗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失信惩戒对象。
岗位职责:
1.树立全心全意为幼儿、教学、家长服务的思想,做好烹饪工作;
2.严格执行食品营养卫生要求,按时开餐,做好熟食保温工作,生熟食物分开存放,严禁使用腐烂、变质原材料,严防食物中毒;
3.做好日常饮食工作,保证操作区环境卫生干净,个人卫生整洁;
4.参与食谱制定,严格按照食谱制作食品,保证教职工、幼儿有充足营养,操作时要细作细切,使饭菜色香味俱全。
二、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21日起至招满为止
2、报名方式:邮箱投递
所有报名资料打包放置在一个文件夹内并以(姓名+应聘岗位+手机号码)命名,发送至734384005@qq.com。
3、报名材料:
宝安区公办幼儿园应聘报名表(附件1);
身份证;
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提供:健康证、相关资格证(如厨师证、面点师证等);
辞职申请或离职证明;
荣誉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无违法违纪行为个人承诺书(附件2)。
开具最新无犯罪记录证明;
注:附件在下方二维码自行下载
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考察结束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名流程
(1)资料初审通过后等待面试电话通知;请在参加面试时携带相关证书、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核查。
(2)面试时间:资料初审后等通知。
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信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薪酬待遇
工资标准及福利待遇(五险一金等) 参照《深圳市宝安区公办幼儿园教职工工资标准》执行。
五、咨询电话
0755-23204931、18022407398李老师
请于工作日8:00-11:30,14:30-17:30致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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