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彭州市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2024年秋季招聘公办幼儿园编外储备人员公告》的相关规定,经过7月7日的专业能力考核,按照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了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现将考生专业能力考核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等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业能力考核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二、体检事项
(一)体检时间
2024年7月12日(星期五)上午7:30至11:30。
(二)体检集中地点
请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于体检当日上午7:30到彭州市实验小学本部(彭州市天彭街道天府中路57号)准时集合,逾期不到者视为自愿放弃体检并不得进入下一程序。
(三)体检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四)体检要求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不含:过期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进行身份确认后方能参加体检。参加体检的考生不得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不得请人代检或者代他人体检,考生亲属及其他人员不得陪同体检。违者按违纪处理并取消聘用资格。
2、考生在体检中要严格遵守规定,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待产后或查明未受孕后再补检。
3、体检、复检以及需要作进一步检查的相关费用,请考生按标准自行向体检医院缴纳。
4、体检前一天请考生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考生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空腹参加体检。
5、考生应提前做好行程安排,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
6、体检结果的公布及后续工作安排
(1)体检结果的公布:体检结果在彭州市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公布。
(2)复检安排: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彭州市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统一安排,具体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3)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
(五)体检费用
人民币280元/人,费用自理。
三、其他事宜
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将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原件查验和政审,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彭州市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彭州市天彭街道小北街81号。邮编:611930。咨询电话:028-83888815。彭州市教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科,咨询电话:028-83708448。 彭州市教育局学前与终身教育科,咨询电话:028-83708766。
公示期限为2024年7月7日至7月12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如有情况需反映,请以真实姓名通过电话、书面或面谈形式的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彭州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举报电话:028-83701049
地址:彭州市致和街道健康大道199号湔江大厦11楼
邮编:611930
特此公告
彭州市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
2024年7月7日
标签: 考核成绩 彭州市 编外 人员名单 公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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