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7月15日—25日
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教师在规定时间内自主申请,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到横峰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申报。
考核方式:组织审核、组织面试、张榜公示、调配办理。
为贯彻落实人才强县战略和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满足广大在外地工作的横峰籍教师调回横峰工作的愿望,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环境,着力打造一支师德水平高、业务能力强、数量适当、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决定继续推行横峰县教育系统“人才回归计划”,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2.注重实际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兼优的原则。
3.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对象
“人才回归计划”选调对象为在编在岗教师,且属以下五类人员之一:
(1)本人是横峰户籍或曾经是横峰户籍的;
(2)已婚夫妻一方是横峰户籍的;
(3)父母(含配偶父母)是横峰户籍的;
(4)配偶是横峰县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
(5)已婚夫妻一方是横峰籍现役军人的。
三、选调岗位
2024年横峰县教育系统“人才回归计划”原则上不超过15人,具体优先按以下原则进行选调:
1.高中学科教师优先选调;
2.初中教师按物理、历史、地理、政治、生物、语文、数学、英语等学科顺序优先选调;
3.小学语文、数学、英语岗位原则上均不超过3名教师,其他学科岗位原则上不超过2名教师,超过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调。
四、公开选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
2.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失信等不良行为记录;身心健康,无生理和心理疾病。
3.爱岗敬业,服从分配。
4.高中、初中教师岗位选调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申报高中的现在高中学校任教,申报初中的现在初中学校任教;
(2)40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后出生);具备高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9年7月1日后出生)。
5.小学教师岗位选调条件:
(1)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2)40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高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9年7月1日后出生)。
6.优惠办法
为鼓励在县外任教的优秀教师回横峰任教,获得下列荣誉称号之一,经考核合格可不受职数限制,直接调回横峰任教:
(1)省级及以上金牌教练、特级教师;
(2)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模范教师、优秀班主任、骨干教师、优秀教师;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试用期内的;
(4)有失信记录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办理流程
(一)个人申请(7月15日—25日)。由符合条件的教师在规定时间内自主申请,逾期不予受理。申请时须携带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身份证、户口本、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结婚证、最高学历证书、学信网学历报告、其他相关证件以及在原单位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到横峰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申报。(以上材料查看原件,交复印件,一式两份,咨询电话: 0793-5783025)
(二)组织审核。由横峰县教育系统“人才回归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调动教师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县人社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
(三)组织面试。对复审后符合调动要求的人员组织面试,面试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由“人才回归计划”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四)张榜公示。由横峰县教育系统“人才回归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对经过面试合格且符合调动要求的人员网上公示七天。
(五)调配办理。公示结束后,由人社部门向调出地发函商调进入办理调动程序,最后由领导小组报县委、县政府研究。根据学校的空编、缺编、缺科等实际情况统一安排到农村学校任教,高中教师安排在高中学校任教,执行十周年服务期,在服务期内不得申请参加跨县(市、区)考选、调动,在横峰教龄满五周年后可享受本县教师选招的同等待遇。教育、人社、财政、编办等相关部门要通力合作做好服务工作。
附件:
横峰县“人才回归计划”报名登记表.docx
横峰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横峰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7月5日
标签: 横峰县 人才 回归 教育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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