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宜宾市翠屏区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现将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考生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
考生参加面试前须通过现场资格审查。按照招考岗位招聘名额的3倍,依据同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得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得分相同的,可一并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考生笔试总成绩及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详见本公告附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为附件中标注为“进入”的人员)。
二、资格审查时间
2024年7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三、资格审查地点
中共宜宾市翠屏区委组织部二楼会议室(宜宾市翠屏区人民路80号5号楼二楼)。
四、审查所需资料
(一)《报名信息表》1份;
(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三)有效的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四)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1份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材料原件;
(五)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明材料:
1.符合报考限翠屏区“网格员”报考岗位的,需提供所在街道党工委及办事处提供的“网格员”证明材料原件(证明应注明所属社区及聘为“网格员”时间);
2.符合报考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岗位,需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材料原件(需注明是否曾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五、资格审查要求
(一)请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手机务必保持畅通。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因材料不齐未能通过面试资格审查者,责任自负。
(二)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出现的缺额,根据笔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三)请有希望递补的考生手机务必保持畅通,递补期间手机不畅且未按规定参加递补面试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过期不再递补,责任自负。
(四)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成绩。
(五)通过现场资格复审人员,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文件规定,现场缴纳80元面试费(现金),并领取《面试通知单》,进入面试程序。
咨询电话:0831-8201711
监督电话:0831-8213917
附件:宜宾市翠屏区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笔试总成绩及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中共宜宾市翠屏区委组织部
2024年7月8日
标签: 翠屏区 宜宾市 总成绩 面向社会 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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