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泉州台商投资区部分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公告(二)》规定,现将2024年泉州台商投资区部分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二)资格复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2024年泉州台商投资区部分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公告(二)》规定,在面试成绩合格线上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选。现将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8日-2024年7月14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电话:0595-27398853。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4年7月15日(上午8∶45—11∶45,下午15∶15—17∶45)。逾期概不受理。
三、资格复审地点
泉州台商投资区商务运营中心2号楼教育文体旅游局1020办公室。
四、应携带材料
资格审核对象应提交材料如下,并按顺序整理(请带齐所有证件的原件、复印件,且复印件为A4规格)
1.《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资格复审登记表》(附件2,用A4纸打印,并贴上近期一寸免冠相片,一式2份);
2.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暂未发放的由本人提交承诺可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有关证书的承诺书(附件3)、所在学校提供可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有关证书的证明,但2024年8月31日前必须提供所有原件,否则不予聘用),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的提供《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承诺书》(附件4);
3.公费师范生应提供公费师范生培养就业协议书,优秀师范毕业生应提供优秀师范毕业生证明、报考人员所在高校提供的本专业综合评价前20%或本专业综合评价前30%(通过二级认证师范专业)的证明材料;
4.在职人员应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五、其他事项
1.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规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并按规定进行递补。因个人原因放弃资格复审、体检及聘用资格的,应及时向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组织人事科出具书面弃权声明。
2.因个人原因而未能亲自办理资格复审的考生可委托他人携带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等相关材料代为办理。
3.报考人员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以资格复审确认的结果为准。资格复审时,未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原件或证明,或遇不符合《2024年泉州台商投资区部分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公告(二)》规定的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要求的,或网络报名所填写信息不实导致被取消录聘资格者,由报考人员自负全责,并按规定递补。
4.具体体检安排将在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网站(http://www.qzts.gov.cn/)上发布,请考生及时查阅。
5.本通知未尽事宜由泉州台商投资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5-27398853。监督电话:0595-27398851。
附件:1.2024年泉州台商投资区部分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二)资格复审人选名单
2.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资格复审登记表
3.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原件承诺书
4.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承诺书
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
2024年7月8日
附件1:2024年泉州台商投资区部分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二)资格复审人选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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