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都县公开选调县纪委监委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就县纪委监委机关事业单位选调岗位入闱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及组织开展体检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闱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1。
二、体检时间
2024年7月12日(详见体检通知书)。
三、体检有关事项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必要时可对考生进行心理测评。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及体检医院等级收取,由考生自行负担。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电话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书面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按规定安排复检。报考者对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当场申请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应在当日、当场安排复检,当场复检原则上只能进行三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如需复检,提交书面申请。
2.请入闱体检考察人员自行打印《体检通知书》(详见附件2),并根据《体检通知书》要求做好准备,保持电话畅通。入闱体检人员逾期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选调资格。
四、考察有关事项
考察由县纪委监委负责,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诚信记录、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选用。
五、咨询电话:宁都县纪委监委组织部(县行政中心708室,咨询电话:0797-6938708)。
附件:1.宁都县纪委监委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入闱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宁都县公开选调纪委监委机关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24年7月8日
标签: 体检 监委 考察 入闱 宁都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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