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
- 选聘颅面牙合重建和智能工程二级交叉学科点博士研究生导师材料提交时间:2024年7月15日之前
- 选聘硕士研究生导师、跨学科/类别招生资格审查表提交时间:2024年8月15日之前
报名方式:
- 申请人需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支撑证明材料(学术成果、科研项目与经费入账证明、兼职文件等),纸质版需本人亲笔签字,同时提供思想政治、师德师风情况考核意见。
- 纸质版材料提交至兰州大学城关校区东区新医学实验大楼947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qyyjsms@163.com
考核方式:
- 研究生院将聘请3位外单位同行专家对博导申请人的材料进行通讯评议。
- 通过通讯评议的博导申请人和公示无异议的硕导申请人提交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并表决,通过后报研究生院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决定是否聘任。
根据学校工作部署,兰州大学口腔医学院2024年9月批次研究生导师选聘工作已开始,本次选聘导师类别包括学术型导师及专业型导师。具体选聘通知如下。
一、选聘条件
符合《兰州大学研究生导师岗位管理办法》及《口腔医学院硕士生导师选聘要求》中的具体条件。
二、申请程序
1.申请人填写导师《申请表》(申请表下载链接:http://ge.lzu.edu.cn/xiazaizhuanqu/daoshixueke/index.html),根据选聘层次和填表说明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将《申请表》和支撑证明材料(学术成果、科研项目与经费入账证明、兼职文件等)提交学院进行初审。请注意所有表格请保持表格原样式不修改,页面不窜动,若有填错需返回重新填报,请务必认真核对。
2. 跨学科、类别申请人请同时填写《兰州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跨学科、类别招收培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下载链接:http://ge.lzu.edu.cn/xiazaizhuanqu/daoshixueke/index.html)。根据《兰州大学研究生导师岗位管理办法》要求,学术学位博士生导师一般只能在2个一级学科招收培养研究生,学术学位硕士生导师一般只能在1个一级学科招收培养研究生,专业学位导师一般只能在2个专业学位类别招收培养研究生。
3. 申请表中列出的支撑证明材料(学术成果、科研项目与经费入账证明、兼职文件等),纸质版需本人亲笔签字。
4. 本单位申请人请提供由所在党支部出具的思想政治、师德师风情况考核意见(党支部书记签字),外单位申请人请提供由所在工作单位党委出具的思想政治、师德师风考核意见(所在单位党委书记签字,并加盖党委公章)。
三、申报时间
1.选聘颅面牙合重建和智能工程二级交叉学科点博士研究生导师材料提交时间:2024年7月15日之前。
2.选聘硕士研究生导师、跨学科/类别招生资格审查表提交时间:2024年8月15日之前。
请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前将申请表、支撑证明材料(学术成果、科研项目与经费入账证明、兼职文件等)、思想政治考核意见纸质版交至兰州大学城关校区东区新医学实验大楼947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qyyjsms@163.com,逾期提交的本批次将不再受理。
四、选聘流程
研究生院将聘请3位外单位同行专家对博导申请人的材料进行通讯评议;通过通讯评议的博导申请人和公示无异议的硕导申请人提交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并表决,通过后报研究生院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决定是否聘任。
五、其他说明
1.颅面牙合重建和智能工程交叉学科不单独设置导师选聘条件,申报导师可根据个人学科方向,在基础医学、核学、力学、材料学四个一级学科中选择相关或相近的一级学科,按照该学科导师增列条件进行选聘。
2.填写申请表中最后一页《推荐学院学术科研申请材料审核记录》时,按照科研成果及科研项目经费的证明材料填写清单;
3.同时申请学术学位导师、专业学位导师的,可填写一份《申请表》,封面相关信息用“/”隔开;
4.申请博士研究生导师的申报类型为学术学位博导,一级学科为颅面牙合重建和智能工程(99J2),学科方向不填写;
5.申请人填报的所有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因填写虚假信息引起的后果由本人自负;提交材料中涉及负责人签字的原则上不得使用签字章代替;
6.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培训、权利义务、奖励惩戒、解聘等具体管理办法按照《兰州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与管理暂行办法(修订)》执行。
联系电话:0931-8915051
兰州大学口腔医学院
2024年7月8日
标签: 口腔医院 选聘 导师 口腔 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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