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7月10日下班前。
报名方式:以部门为单位,报送纸质材料“研修项目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至图书行政楼1705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Qyszk@qmu.edu.cn。
考核方式:参加培训结束后,返校教师进行全校或部门内部汇报,教师发展中心择优推荐1-2名返校教师为新入职教师做岗前培训讲座。
各教学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黑龙江省本科高校青年教师教学发展示范性研修项目的通知》相关要求(附件1),学院决定组织实施高校青年教师教学发展示范性研修项目,请各单位积极组织青年教师进行项目申报,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研修内容
依托黑龙江省高校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建设点,开展基础学科和综合领域、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和师范教育6个领域的高校青年教师教学发展示范性研修项目。
二、研修要求
1.研修对象。从事一线教育教学工作的青年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2.研修时间。研修教师9月1日报到,9月2日-9月27日进行封闭式培训。
3.名额分配。基础医学院、医学技术学院各3人;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2人;病理学院、护理学院、精神卫生学院、外语教研部、社会科学部各1人。其他单位(部门)青年教师也可自愿申报,学校择优选派。
三、保障措施
1.经费保障。参培教师在培训期间差旅费、食宿费由学校承担。
2.政策支持:完成省级示范性研修项目的青年教师纳入长期支持计划,在省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省级课程建设项目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和培育支持。
四、相关要求
1.各教学单位广泛宣传,把好政治观、质量关,按照名额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培训。
2.参加培训结束后,返校教师进行全校或部门内部汇报,教师发展中心择优推荐1-2名返校教师为新入职教师做岗前培训讲座,实现“一人学习、众人受益、共同成长”。
3.以部门为单位,7月10日下班前按时报送纸质材料“研修项目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至图书行政楼1705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Qyszk@qmu.edu.cn。
联系人:马春辉 电话:2663687
附件1:关于开展2024年黑龙江省本科高校青年教师教学发展示范性研修项目的通知.zip
教师发展中心
2024年7月8日
标签: 青年教师 研修 示范性 医学院 黑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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