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复审人员范围:预报名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7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三)资格复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乌兰牧骑4楼艺术沙龙厅(回民区巴彦淖尔北路与成吉思汗西街交叉口西北300米)。
(四)提交材料要求: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1.《报名表》一式2份(2024年7月7日上午9:00至7月9日上午9:00止,登录第三方人事考试机构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网址http://exam.nmcyrl.com/)。
2.有效期内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3.应聘者为中专学历的,须提供本人中专学习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或毕业生登记表(花名册)、学校证明(须加盖学校党组织和人事部门印章)。
4.应聘者为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须提供本人专科、本科、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之前持加盖院<系>和学校教务处 <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网址https://www.chsi.com.cn/。
5.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应聘人员须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7.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应提交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应聘人员故意隐瞒工作经历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8.应聘人员有改名情况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9.应聘人员须详细阅读《考生诚信承诺书》,并由本人签字提交(见附件2)。
10.应聘人员须将提交材料按上述顺序区分原件和复印件整理成两类参加资格复审,复印件由审核人员留存。
(五)有关要求:
1.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在规定时间结束前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考试资格。
2.资格复审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招聘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取消考试资格。
3.资格审查不符合岗位应聘条件的人员,在资格复审期间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对复审结果无异议。
二、复审流程
1.应聘人员按现场指示顺序排队到指定区域参加资格复审。
2.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现场领取《审核留验单》并盖章、签字,作为应聘人员通过复审的凭证。
3.人员名单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impta.com.cn)、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网站(网址https://wlt.nmg.gov.cn/)和第三方人事考试机构网站进行公示(网址http://www.nmcyrl.com/)。
4.复审公示期结束后,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咨询电话
0471-4599538转分机号120/336
附件:
1.《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乌兰牧骑2024年度自主公开招聘专业人员预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审核人员名单》
2.《考生诚信承诺书》
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乌兰牧骑
2024年7月7日
标签: 复审 直属 招聘 内蒙古自治区 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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