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2024年漠河市纪委监委、市委巡察办下属事业
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及黑政办发〔2013〕42号、黑政规〔2018〕17号、黑办发〔2019〕22号、黑政办明传〔2020〕13号等相关报考事业单位笔试加分政策文件有关规定,现将拟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考生参加现场审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核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7月11日
公益性岗位:上午8:30—11:00
其他加分项目岗位:下午14:00—16:00
地点:漠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漠河市金沟街2号)
二、现场审核应携带的证件及材料
1.报名信息表(报名网站下载);
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放宽年龄条件的,须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4.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并加盖公章。
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政策性加分的,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由黑龙江省卫健委认定的疫情防控一线编制外医务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工作满3年且考核合格的证明、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材料的原件。②项目生须提供省级有效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当地就业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社保缴费记录、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包含毕业当年上半年入伍且符合毕业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请考生按照以上先后顺序将材料提前排序并在每页右上角签署姓名,以便审核。
三、注意事项
1.本次仅对政策性加分考生现场审核,其他不享受政策性加分的考生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待笔试成绩发布后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漠河市人民政府网站.
2.申请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必须本人按指定时间和地点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进行审核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资格审核或提交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享受加分政策。
3.考生携带的证件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其他不符合招考条件的,将按有关规定取消该考生参加考试的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457-2885690
(工作日8:30-11:00,14:00-17:00)
漠河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7月8日
标签: 监委 巡察 漠河 政策性 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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