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第十幼儿园2024年招聘幼儿教师、食堂人员公告

昆明市第十幼儿园是一家成立于1988年的公办幼儿园,现招聘幼儿教师3名和食堂人员1名。幼儿教师需热爱幼儿教育,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学历要求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食堂人员需热爱幼儿教育,无犯罪记录,高中(中专、职高)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持有中式烹调师证、面点师证或有一定的工作经验者优先。符合条件者需在2024年2月15日前将个人简历、生活彩照、免冠彩照等材料发送至幼儿园邮箱,并于2月18日前等待工作人员电话通知进入下一轮面试。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昆明市第十幼儿园创办于1988年7月,位于昆明市盘龙区穿金路多寿巷18号,隶属昆明市盘龙区教体局直属公办幼儿园,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云南省一级幼儿园;昆明市现代示范幼儿园。幼儿园占地面积1800㎡,建筑面积1464㎡,绿化面积460㎡,办园规模6个班,各种设施设备齐全,能够满足幼儿生活学习的需求。

招聘岗位

幼儿教师3名

岗位条件:

1.热爱幼儿教育工作,身心健康,尊敬守法,品行端正,积极进取,乐于奉献,团队意识强,有责任心,听从分配和安排。

2.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

3.学历要求: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酌情考虑)

食堂人员1名

岗位条件:

1.热爱幼儿教育工作,身心健康,尊敬守法,品行端正,积极进取,乐于奉献,团队意识强,有责任心,听从分配和安排。

2.具有高中(中专、职高)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酌情考虑) 

4.持有中式烹调师证、面点师证或有一定的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应聘条件

岗位基本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无犯罪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本公告所规定的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一)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二)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三)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四)近两年内,在云南省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五)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报名指引

初试材料准备

材料提交方式

由于幼儿园是封闭化管理,初试环节以邮件形式上传。

上传邮箱:873420366@qq.com

邮件主题:命名为xxx(姓名)个人资料+电话号码

附 件

附件1

命名为:xxx(姓名)个人简历

个人简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姓名、年龄、毕业学校、主要学习(工作)经历、学历证书以及获奖情况、工作业绩等(最高学历证、教师资格证、教育教学业绩获奖情况或其他资质证书、获奖证书,做成一个PDF文档)

2.近期生活彩照1张、1寸免冠彩照1张。

我园最终会以上传的资料为依据,于2024年2月18日前,会有工作人员电话通知进入下一轮面试人员,敬请关注。

薪资待遇

1.按政策缴纳五险

2.工资按照昆明市第十幼儿园非在编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报名时间:

截止至2024年2月15日20:00

联系方式

0871-65151524 (工作日9: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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