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度特邀调解员选聘公告

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计划选聘 30 名特邀调解员。主要职责包括:协助法官调解案件、提供专业咨询和法律援助、参与涉诉信访化解等。报名条件包括:遵纪守法、热心调解、具备相关法律知识和身体条件。报名时间截止至 2024 年 1 月 31 日,报名地点为曲靖市麒麟区麒麟南路 570 号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奉法楼二楼 211 办公室。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一、工作职责

(二)协助承办法官或合议庭参与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刑事自诉案件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调解;

(四)进行专业咨询、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

(六)参与涉诉信访化解等其他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计划选聘特邀调解员30人,其中人民调解员10人,律师、法律工作者等其他调解员20人。

(一)担任特邀调解员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心调解事业,有较为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

4.具备从事调解工作所必需的文化水平、法律知识和身体条件,公民担任本院特邀调解员,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群众威望较高的公民,可适当放宽;

6.身体健康,年龄在22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

8.有3年以上基层调解经验或者获得调解相关荣誉的优先选聘;

(二)报名的调解员有所属的调解委员会、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等调解组织的,调解员被选聘为本院特邀调解员的,其所在的调解组织自动列入本院特邀调解组织名册,调解组织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2.有明确监督管理机构;

4.未受过刑事处罚、近三年内未受过严重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

(三)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特邀调解员:

2.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受纪律处分仍在影响期内的;

4.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6.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尚未删除撤销的;

8.因身体原因无法胜任调解工作的;

10.其他不宜从事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工作情形的。

(一)报名时间:报名截止至2024年1月31日。

(三)报名地点: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麒麟南路570号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奉法楼二楼211办公室。

1.居民身份证、工作证、退休证等身份证明复印件;

3.具备相关资质的证书复印件、职业证明材料;

5.下载并按要求填写《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人选推(自)荐表》。

(五)审查和考察

(六)公示和聘任

五、任期

六、报酬待遇

七、工作要求

八、其他

联系人:张迪,电话:0874—3227761。

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1月23日

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人选推(自)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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