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现将体检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相关要求
(一)体检人员名单: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机关、八家户检察院、牌楼检察院和塔里木检察院入闱人员(见附件)。牌楼检察院和塔里木检察院入闱体检人员由各院自行组织通知
(二)体检时间:2024年1月25日早9:30
(三)集合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院内(乌市天山区建国路122号)
二、注意事项
(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1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底色为蓝底渐变色),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费用由医院统一收取,付费方式为现金、银行卡或微信支付,不可刷医保卡支付)。
(二)体检当天要求空腹(禁食水),不嚼口香糖,体检前三天不做剧烈运动,不饮酒,不吃油腻食品、甜食等高脂肪、高蛋白类食物。
(三)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不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体检出现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人员。
三、联系电话:0991-8803518
四、监督电话:
自治区纪委监委派驻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991-2623076
自治区检察院政治部监督电话:0991-8803521
自治区检察院机关纪委监督电话:0991-8803080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聘用制书记员体检人员名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2024年1月23日
标签: 体检 检察院 0991 人员名单 人民检察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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