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特殊岗位入闱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及体检考察有关事项的公告

赣州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特殊岗位笔试、面试工作已经结束,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特殊岗位技能考核后在70分及以上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30÷笔试总分)+面试成绩×(70÷面试总分)从高到低1:1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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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特殊岗位笔试、面试工作已经结束,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特殊岗位技能考核后在70分及以上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30÷笔试总分)+面试成绩×(70÷面试总分)从高到低1:1比例确定进入入闱体检考察人员。”现将入闱体检考察人员名单10人(详见附件)及体检考察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组织体检及体检标准

市直单位体检工作由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县(市、区)招聘岗位体检工作由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及体检医院等级收取,由考生自行负担。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含电话或短信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应尽快安排复检。报考者对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体检实施机关应当日、当场安排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

二、考察时间及有关事项

考察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诚信记录、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聘用。

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考察等一切原因造成的缺额,不进行递补。

三、其他事项

1.体检、考察工作原则上须在7月31日前完成。

2.报考人员在体检考察等环节有违规违纪行为,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附件:赣州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特殊岗位入闱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5日

标签: 体检 考察 入闱 赣州市 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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