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1+n”补充招聘(兴安盟招聘岗位)工作人员体检、考察有关事宜的通知

关于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1+N”补充招聘(兴安盟招聘岗位)工作人员体检、考察有关事宜的通知各位考生:现将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1+N”补充招聘(兴安盟招聘岗位)工作人员体检、考察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体检体检在各级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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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1+N”补充招聘(兴安盟招聘岗位)工作人员体检、考察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位考生:

现将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1+N”补充招聘(兴安盟招聘岗位)工作人员体检、考察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

体检在各级组织部、人社局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 由各旗县市组织部、人社局和盟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本次公开招聘体检工作须于2024年7月19日前完成。根据相关要求,高校毕业生近6个月内已在合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用人单位应当认可其结果。

事业单位1+N补充招聘人员体检从即日开始,具体体检事宜、时间、地点、费用等问题由各旗县组织部、人社局协调体检医院确定、通知。

请进入体检的考生按时参加体检,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要与用人单位说明原因。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各旗县市组织部、人社局和盟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须于2024年7月19日前完成。应组成考察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各旗县市组织部、人社局和盟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党组(党委)研究确定,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各级组织、人社部门电话:区号0482

盟委组织部:8267671 盟 人 社局:8266520

前旗人社局:8399593 中旗人社局:4128036

突泉人社局:5177712 扎旗人社局:6718046

阿市人社局:2773806 乌市人社局:8299681

兴安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5日

标签: 招聘 兴安盟 事业单位 体检 内蒙古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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