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现将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医疗评价指导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参加面试的人选从资格复审合格考生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
二、面试安排
面试初步定于2024年7月12日上午进行。请各位考生于当日8:30前到达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医疗评价指导中心,由工作人员带领进入候考室集合、点名、存放随身用品及各类通讯工具等,9:00面试开始。
三、面试地点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医疗评价指导中心(石家庄市和平西路428号)
联系电话:0311-66165268
四、考察及体检人选产生的原则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即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40%+面试成绩×60%)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考察和体检。如排名靠前者考察或体检情况不符合聘用要求,将按照综合成绩排名情况依次确定下一名考生递补。
五、注意事项及要求
1.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凭有效身份证件、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进入考点,参加面试。
2.考生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面试或考察时,如发现报考信息不实,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将情况报人事主管部门备案。
3.凡没有按时到达候考室候考或缺席的考生,作自动放弃面试处理。
4.面试时不得穿有职业特征的服装,严禁携带通讯工具和各类电子产品进入候考室,不得携带任何物品进入考场。未按规定执行的,一经发现,视作舞弊处理。
5.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和有关规定完成递补。
6.面试结束后迅速离开面试区域,不得在面试区域附近逗留和议论,面试成绩当日在面试室门外公布。
六、聘用信息公布
有关聘用信息将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及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及时公布,请考生登录查询。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医疗评价指导中心
2024年7月4日
标签: 面试 招聘 河北省 评价 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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