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博山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考察、体检公告

按照《2024年博山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规定,现将2024年博山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考察、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察、体检人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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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2024年博山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规定,现将2024年博山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考察、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察、体检人员

(一)《公告》相关规定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

考察体检先按1:1的比例进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弃权、在职人员未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等原因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二)考察、体检的岗位及人员

首批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考察工作的组织

考察工作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由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考察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提供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考察期间,被考察人员要保持联系畅通,积极配合考察组做好考察工作。在职人员资格审查时未出具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的,须在考察时提交,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请首批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准备如下材料:

(1)应聘人员本人档案,档案要求密封完整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

(2)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违法记录证明。

(3)非失信被执行人证明。请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综合查询被执行人”信息,将个人查询结果完整截图并清晰打印。

(4)本人现实表现材料,包括基本情况(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籍贯,毕业院校、时间或现工作单位等)、学习工作简历(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主要表现(个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存在的缺点和不足等。现实表现材料需由本人签名。有工作单位的,需由单位出具本人现实表现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请首批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准备好以上材料于2024年7月24日前,报送区卫生健康局人事科(博山区县前街46号,六楼人事科),逾期未补充材料或补充材料不合格,产生不良后果由个人承担。如需调档函和介绍信的人员于2024年7月12日前到区卫生健康局人事科办理。

三、体检

体检工作由区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由医院按标准实收(约现金350元)。

(一)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时,对于已经怀孕的应聘人员,可延期进行胸透等检查项目。

(二)体检时间、地点

体检人员于2024年7月12日(周五)早上7:30前持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单、体检人员基本信息表(见附件3),到博山区县前街46号院内集合,统一到指定医院体检,不准迟到。

(三)体检要求

1、体检人员认真阅读体检须知(见附件2)并执行。

2、体检人员下载并打印体检人员基本信息表(见附件3),由本人逐项填写本人基本情况,不得遗漏,并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在体检集合时统一收取。

3、体检人员凡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4、体检时,所携带的各类通讯工具须统一上交集中保管,若未按规定全部上交者,按违规处理。

5、体检时,要严格遵守体检工作纪律和规定,服从组织者管理,做到一切行动听指挥。体检期间,严禁人员陪同,若造成不良影响的,取消其体检资格。

6、凡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凡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7、复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26号)文件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将尽快安排考生复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附件1:2024年博山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pdf

附件2:体检须知.doc

附件3:体检人员基本信息表.doc

标签: 博山区 事业单位 急需 体检 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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