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城市管理与执法队伍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稽查大队2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人数
稽查大队协管人员1名;文职人员1名;共2名。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热爱城管事业,政治思想素质过硬,熟悉电脑操作,擅长公文写作,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吃苦耐劳,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3.年龄:在18周岁(含18周岁)以上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的公民,性别不限;
4.学历:(1)协管人员,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2)文职人员,大专及以上具有办公经验的优先;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有不适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身心疾病的;
2.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提供虚假资料或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岗位待遇
稽查大队文职人员工资3500元/月。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若考核不合格,给予解聘。注:服务年限不得低于1年。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22日-1月25日。
2.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贡山县住建局办公室(青山路1号),咨询电话:3511031。
4.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携带个人简历、正式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红底彩照2张。
五、面试
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需个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根据报考人员抽签顺序依次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聘用及管理
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服从用人单位安排,接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予聘用。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再定是否续聘)。因违法违纪、不服从管理或不能胜任工作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因政策原因或不可预见因素,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合同终止。
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22日
标签: 人员 招聘 劳动合同 聘用 报名 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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