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体检考察工作定于2024年7月6日起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考察人选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二、体检
(一)报到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7月6日上午7点20分(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地点:临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临汾市尧都区鼓楼北大街94号吉宇国际)。
(二)体检标准、费用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现金缴费,由体检医院按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考生统一收取并出具票据。
(三)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集中报到。凡迟到15分钟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报到的,视为自愿放弃。凡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体检。
2.体检应保持平和心态,不要过于紧张,不要熬夜。体检前,要注意饮食,不要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禁食血块、菠菜等深绿色蔬菜,不饮酒,不要服用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避免剧烈运动和情绪激动,保证充足睡眠,以免影响体检结果。体检前8-12小时内应禁食、禁水,保持空腹。
3.要注意个人卫生。体检当日请着轻便服装,请勿佩戴首饰,勿穿有金属扣子的内衣裤,勿穿连衣裙、连体裤、长筒袜及胸口带有金属、水钻、亮片等衣服(物品),请勿化妆、佩戴美瞳及隐形眼镜。
4.体检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准携带各种通讯、电子设备进行体检,已带入医院的按要求统一存放,接受工作人员检测。考生亲属及其他无关人员不得前往体检地点,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违者取消录用资格。
5.在体检过程中,考生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本人姓名、报考岗位等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隐瞒病史,一经发现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6.女性考生月经期间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统一进行登记,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的考生,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及妇科检查。其他考生不安排补检。
7.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若自动放弃某一项目检查,将会影响录用,责任自负。
三、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用人单位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
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进行考察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357-2017483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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