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管理我校学生社团组织,提升学生社团建设内涵,促进学生社团健康发展,按照《关于印发<广东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职院党字〔2024〕26号,见附件1)相关要求,根据我校学生社团发展需要,现拟选聘一批学生社团指导老师。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全校在岗在职教师
二、社团指导老师聘任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备较强的思想政治素质;
2.热心公益事务,具有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关爱学生成长;
3.具有一定的学生工作经验,热爱学生社团工作;
4.具备组织管理能力和与社团发展相关的专业知识;
5.愿意接受社团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6.具有适应工作的健康体魄;
7.思想政治类社团和志愿公益类社团指导教师须为中共党员。
三、社团指导老师职责
指导教师的主要职责是指导所在的学生社团的学生骨干开展组织、管理工作,指导学生开展各项社团活动,并对学生实施教育。具体职责如下:
1.社团指导教师负责学生社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业务工作,要把思想政治工作融于业务工作中,教育引导学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社团指导教师应积极参与学生社团的建设和管理,协助学生社团规划社团发展,并对学生社团负责人的更换提出建议。
3.社团指导教师有指导学生课外活动的职责,要积极参与、指导学生社团活动,保证社团活动的质量和活动效果,保证社团健康发展。
4.社团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课外活动时,有责任监督学生社团活动经费使用,并督促学生社团负责人定期向社团管理部门、校团委社团部和社团全体成员汇报经费使用情况。
5.社团指导教师每月开展不少于2小时的社团培训指导工作;每学期组织学生社团开展符合其特点、促进学生社团发展、丰富校园文化生活的各类社团活动2次以上。
6.社团指导教师应在每学期初向社团管理部门提交社团培训指导计划,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展工作;在每学期末向社团管理部门提交本学期社团培训指导工作总结。
四、选聘流程
社团指导老师选聘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即社团聘老师,老师选社团。经双方达成一致后,填写《广东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指导老师聘任申报表》,报团组织审核。
1.报名:
指导老师选聘采用教师自荐或学生社团推荐的方式。本次选聘涵盖所有在校团委正式备案的校院两级学生社团、校大学生艺术团及俱乐部,已任、新任社团指导老师的教师,均需要根据社团汇总清单(附件2)填写申报表(见附件3)。申报材料纸质版于2024年7月10日前交至校团委办公室(学生活动中心310),电子版发送至团委邮箱gdfzxytw@163.com,以“XX社团+指导老师姓名+申报”命名。
2.审核:
报名截止后,校团委将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委员会审批,择优选聘相应社团指导老师,经全校公示无异议后由团委发文聘任。
3.聘任及管理办法
(1)社团指导老师聘期为1年,其选聘工作原则上随社团年度注册工作一并完成,所聘老师由校团委颁发聘书。其日常指导工作的管理、考核由社团归属的团组织负责。
(2)受聘期间社团指导老师因故不能继续指导时,由该社团与所属组织社团管理部门共同商讨后,实行重新选聘,并报校团委另行聘任。
(3)学生社团老师的考核工作原则上每学期考核一次,由所指导的学生社团归口管理的团组织负责。指导老师按要求完成社团指导工作一年,经考核合格者,给予一定的工作量津贴。指导期间工作投入,所指导社团取得突出成绩和重大荣誉的,给予相关奖励。
(4)社团指导老师受聘后不能尽责者,或社团对指导老师存在异议,理由正当、核实无误者,有权给予解聘。
联系人:姚文婷
联系电话:0757-88269822
校团委邮箱:gdfzxytw@163.com
附件:
共青团广东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4年7月1日
标签: 指导老师 选聘 学年 社团 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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