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招聘人数:辅警(若干名)、速录员(若干名)、驾驶员(1名)

报名时间:2024年7月4日--2024年10月30日

报名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向npzyzzb@163.com提交报名材料

考核方式:网络报名、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和聘用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因工作需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编制外),目前工作地点在延平区(南平中院拟于2024年下半年从延平区搬迁至武夷新区,届时工作地点将随之变更为武夷新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辅警(若干名)

主要从事法院安检、安防中控室值班,协助法警值庭、押解等机关安保及司法警务工作。

(二)速录员(若干名)

主要从事庭审记录、协助审判执行等有关工作。

(三)驾驶员(1名)

主要从事单位公务出行保障,单位车辆保养、维修和清洁等有关工作。

二、岗位要求

(一)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勤劳吃苦;

2.大专及以上学历,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出生年月为1988年8月至2006年7月);

3.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报名速录员岗位的,要求熟练掌握计算机以及相应办公软件操作,打字速度一分钟60字以上。法学类专业毕业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招聘;

6.报名辅警岗位的,要求裸眼视力4.8以上,五官端正,无残疾、家族遗传病史及慢性病,无纹身,无不良嗜好。退伍军人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

7.报名驾驶员岗位的,要求年满35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C1及以上驾驶证,5年以上实际驾驶经验,驾驶技术娴熟,熟悉南平市路况和本省主要道路路况,无不良驾驶记录,无重大事故及交通违章,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同等条件下复退军人或持A证可优先聘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行为,已立案正在接受审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单位辞退、开除的;

4.本人、配偶或直系家属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尚未履行义务的;

5.与本院机关正式在编干警存在回避关系,或存在其他可能影响职务履行的亲属关系的

6.其他不宜聘用情形的。

三、相关待遇

(一)聘用后,参照南平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工资标准发放工资,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二)参照在编人员享有法定节假日等权利;

(三)住宿问题由本人自行解决。

四、招聘步骤

按照网络报名、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和聘用的办法和程序进行公开招聘。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4日--2024年10月30日

2.报名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向npzyzzb@163.com提交报名材料。

3.网络报名应提交材料:《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聘用人员报名表》电子版(详见附件,也可登陆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法院公告-其他公告”下载),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以及对应岗位所需要的相关材料扫描文档或图片。

4.报名资格审查:网络报名结束并经审核后,通过初审的报名对象到我院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报名不收取报名费,不接受代理报名。

(二)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拟聘用人员须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核。

(五)聘用

经考核合格者,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二个月,在试用期内,由法院组织岗前培训,培训不合格或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联系人:陈先生,电话0599-8623051;刘警官(辅警岗位),电话0599-8615368。

附件: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聘用人员报名表

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2024年7月4日

标签: 南平市 招聘 工作人员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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