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学院合肥大学2023年拟引进(录用)人员名单公示(第五批)

合肥大学2023年第五批拟聘用人员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元月5日。公示如有异议,请向合肥大学纪委办公室、人事处反映。体检标准参照安徽省相关文件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或未能按时毕业者,将不予以聘用。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上级和我校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的相关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在上级部门指导下,校纪委监督下,经过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以及学校研究审议等工作环节,现将2023年第五批拟聘用人员情况公示如下(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元月5日

对以上公示如有异议,请向合肥大学纪委办公室、人事处反映,联系电话:0551-62158025、62158078。

注:体检标准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教人〔2001〕35号)、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或未能按时毕业者,将不予以聘(录)用。

附件:合肥学院2023年度第五批拟引进人才简明情况汇总表.pdf

合肥大学人事处

2023年12月29日

标签: 2023 教师资格 体检标准 公示 第五批 合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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