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植县2023年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人员工作经过报名、笔试、面试,现已进入体检阶段,为使体检工作有序进行,根据《桑植县2023年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人员公告》要求,现将体检工作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桑植县2023年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人员公告》要求,确定如下人员进行体检(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体检时间、地点
1.时间:2024年1月24日(星期三)
2.地点:请考生于当天上午8:30之前赶到桑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集合
三、相关事宜
1.体检医院及标准。体检在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应当出具体检结论。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8:0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不予聘用。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不予聘用,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2.参加体检的考生要保持通讯畅通。
3.参加体检的考生带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一张。
4.未按规定时间赶到桑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集合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
5.体检不合格、放弃体检,招聘计划出现空缺时,经县委组织部集体研究,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可以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两次,递补人员体检另行通知,不再发布体检公告。
四、体检须知
1.考生体检时携带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的原件。
2.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后果自负。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5.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预计每人500元,多退少补。
五、咨询电话:桑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44-6222854
桑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23日
附件1:桑植县2023年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人员名单
附件2:
考生应检纪律
1.按要求填写体检表中由考生本人填写的部分。体检中不得以任何手段、方式作假作弊。如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作体检不合格或者取消录用资格处理。
2.服从体检工作人员的指挥,体检过程中应按组统一行动,不得掉队,按照体检分组体检,不得混入其它组参检,不得中途退场。
3.不得扰乱体检秩序,不得大声喧哗、大吵大闹。
4.体检过程中不得携带、使用任何通讯工具。
5.考生对当场能作出结论的体检项目有质疑的,应在本项目检查过程中向带队体检组组长提出复查,并当即由医生进行检查并确定结果。
6.应自觉接受规定项目的检查以及按医生要求进行复检。考生在体检中拒绝复检的,按体检不合格论处。
7.考生家长、家属和朋友不得随同前往体检医院。考生如违反上述纪律,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按体检不合格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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