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教育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相关内容,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面试有关事宜安排通知如下:
一、面试地点
辽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4号楼候考室。(沈阳市浑南区沈营大街650-17号,参考位置请见下图)。
二、面试具体要求
(一)2024年7月6日(周六)上午8:00前入校。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按题回答问题,时间不超过15分钟。
以下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携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于7月6日早8:00到候考室,进行心理测试,8:30进行面试抽签,面试顺序由现场抽取产生。8:00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弃权。
岗位序号 | 岗位名称 | 候考室 | 岗位序号 | 岗位名称 | 候考室 | 岗位序号 | 岗位名称 | 候考室 |
19 | 党政办公室工作人员 | 204 | 20 | 专职组织员 | 104 | 22 | 纪检监察工作人员 | 204 |
23 | 财务工作人员 | 204 | 24 | 教务工作人员一 | 404 | 25 | 教务工作人员二 | 304 |
26 | 辅导员兼男生宿舍管理员 | 104 | 27 | 辅导员岗位一 | 204 | 28 | 辅导员岗位二 | 304 |
29 | 校医 | 3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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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4年7月7日(周日)上午8:00前入校。采用试讲的方式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
以下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携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于7月7日早8:00到候考室,进行心理测试,8:30进行面试抽签,面试顺序由现场抽取产生。8:00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弃权。
岗位序号 | 岗位名称 | 候考室 | 岗位序号 | 岗位名称 | 候考室 | 岗位序号 | 岗位名称 | 候考室 |
1 | 学前教育专业教师一 | 404 | 2 | 学前教育专业教师二 | 404 | 3 | 学前教育专业教师三 | 404 |
4 | 学前教育专业教师四 | 404 | 5 | 艺术学院专任教师一 | 104 | 6 | 艺术学院专任教师二 | 104 |
7 | 艺术学院专任教师三 | 104 | 8 | 艺术学院专任教师四 | 104 | 9 | 艺术学院专任教师五 | 104 |
10 | 艺术学院专任教师六 | 104 | 11 | 艺术学院专任教师七 | 104 | 12 | 思政部专任教师 | 304 |
13 | 公共基础部专任教师一 | 304 | 14 | 公共基础部专任教师二 | 204 | 15 | 体育教学部专任教师一 | 204 |
16 | 体育教学部专任教师二 | 204 | 17 | 体育教学部专任教师三 | 204 | 18 | 体育教学部专任教师四 | 204 |
三、试讲内容
参加试讲科目的考生,面试内容和要求详见附件各岗位具体要求。
四、试讲要求
(一)试讲时间要求共计15分钟。
(二)每个岗位提供三套备选题目,由评委现场抽取一套进行面试。考生进入面试考场,不准携带教材、教案及其他参考资料。现场只提供黑板、粉笔,不提供电脑等电子设备,不需要准备PPT,涉及舞蹈体育类考生请自备服装和装备,涉及音乐类考生现场提供钢琴。
(三)面试守则
1.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面试考场,接受监考人员核查。8:00仍未到达候考室,视为自动弃权。
2.考生入场要进行安全检查,手机等通讯设备关闭后装入信封(标注考场号、姓名)一律上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对不按要求上交所携带通讯设备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发现考生在候考期间查看、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3.考生在候考室要保持肃静,自觉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不准吸烟、不准交谈、不准随意走动,在指定位置坐好。
4.考生面试前在候考室内通过抽签确定面试顺序,由工作人员按面试顺序逐个引入候考室及面试考场。
5.考生持身份证、准考证进入面试考场。专任教师岗考生,教材教案及其他参考资料一律不得带入面试考场。考生所带物品由考生引导员保存。
6.每名考生进入考场首先报告本人考场号及面试顺序号,参加试讲的时间不超过15分钟,参加结构化面试的不超过15分钟。
7.参加结构化面试的考生在面试结束后不得带走草稿纸,参加试讲的考生不提供草稿纸。
8.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工作人员(候考室工作人员除外)透露本人的姓名、准考证号、现工作单位、毕业院校等信息,不得穿戴有明显特征或标志的服装、饰品。
9.面试结束后,考生在考场外等候成绩,待下一名考生面试后,再返回考场。考生确认面试成绩后,向监督员出示身份证,并在面试成绩汇总表上签字。监督员确认后,考生立即离开面试工作区,并不得再次返回面试工作区,不得在面试工作区附近逗留,否则面试成绩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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