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2024年7月12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地点为荔城区教育局9层908室组织人事股,需携带相关材料包括报名登记表、笔试成绩报告单、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
考核方式: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为1∶3,不足3人的岗位不开考,不足9人的按1:3等比例减少招考人数。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工作依照原招聘方案进行。
根据《2024年莆田市荔城区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方案》精神,荔城区在组织实施第一轮公开招聘后,尚有部分岗位空缺,现就2024年荔城区第二轮补充招聘新任教师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面向全国,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8年3月9日至2006年3月8日期间出生)的应往届毕业生,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名。
2.参加全省统一笔试但未被聘用且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者(第一轮已被聘用或拟聘用的不得参加补充招聘)。
二、补充招聘岗位、人数、条件
序号 | 招聘 岗位 | 招考人数 | 具体岗位 | 学历 | 学位 | 专业 |
1 | 高中物理 | 3 | 莆田第十五中学2人 莆田第十六中学1人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学士或以上学位 | 物理学类 |
其他条件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2.高中教师须取得相应学科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3.普通话须取得二级乙等及以上。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2024届硕士研究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2日
2.报名地点:荔城区教育局9层908室组织人事股
3.随带材料
(1)《2024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2024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成绩报告单》及近期1寸彩照2张。
(2)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各一份。
(3)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须一并提交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政策加分详见《2024年莆田市荔城区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方案》。
四、面试对象
我区将根据补充招聘应聘者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从高到低,按照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报考人数不足3人的,该岗位不开考,不足9人的,按1:3等比例减少招考人数。并依原《2024年莆田市荔城区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方案》开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工作。第二轮补充招聘相关事宜将在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教育专栏(http://www.ptlc.gov.cn/ztzl/jyzl/)上公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及时查询,了解最新考试相关信息。
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区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94-2212325。
荔城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
2024年7月3日
标签: 荔城区 新任 招聘 教师 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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