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字〔2024〕1号
因工作需要,经开区(杨舍镇)消杀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简介
岗位名称 | 岗位简介 | 岗位代码 | 人数 | 开考比例 | 学历 | 专业 | 其他条件 |
水上驾驶员 | 从事水上驾驶工作 | 01 | 2 | 1:3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录用后需考取水上驾驶证。 |
二、招聘条件和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无违法犯罪记录,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及以下(即1978年1月26日至2006年2月28日期间出生)。
4.考试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如违反张家港市公益性岗位招录考试相关规定,将列入诚信报考档案。
5.户籍不限。
6.具备《岗位简介表》中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学历指在报名截止前已取得的具有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含普通高校、自学考试、成人高校、电大等,国外学历须经教育部认证,军队服役期间取得的军队院校学历)。
8.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生;
(2)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国企身份的工作人员;报名截止前,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3)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4)正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6)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以及其他不宜从事水上驾驶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1月26日-2024年2月28日(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超出规定时间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张家港市国泰南路9号708办公室
3.资格审核需提供材料:
(1)报考者下载并填写《报名资格审核登记表》《考生诚信报考承诺书》提供近期白底免冠一寸彩照2张,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相关材料包括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
(2)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应聘人员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隐瞒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并列入考生诚信报考档案。
5.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核减及取消岗位情况将另行公告。
四、考试
采用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内容为综合知识,考试期间全程封闭。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员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照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因放弃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
3.总成绩计算。将笔试成绩的40%与结构化面试成绩的60%相加,得出应聘人员总成绩。以上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再相同的则组织加试)。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发放体检通知。
4.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面向社会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政审)
1.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2.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政审)。考察(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考察(政审)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按规定程序取消其录用资格。
3.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在考察(政审)前向招聘部门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面试后,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市人社局备案后,不再递补。
5.在招聘各环节中,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切勿变更报名登记的电话号码。以电话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补充材料、递补、复检、报到等,在规定的时限内未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公示与录用
1.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政审)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无异议的,办理聘用入职手续。
2.应聘人员一经录用,须按规定的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其他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用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录用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3.录用人员需1年内取得水上驾驶员操作资格证(未取得上岗证前不得从事水上驾驶工作)。如不符上述条件,则取消录用资格。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置监督举报电话:0512-58171500。
本《公告》由张家港经开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2-58971127
附件:1.报名资格审核登记表
2.考生诚信报考承诺书
张家港经开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1月23日
标签: 人员 岗位 应聘 招聘 录用 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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