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海市崇明区妇幼保健所食堂工作人员岗位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崇明区妇幼保健所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一名,负责食堂烹饪工作。招聘对象为拥护党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的本市户籍男性(55周岁以下)和女性(45周岁以下)。主要工作职责包括洗菜、配菜、烹调、分发饭菜、刷洗餐具、卫生清洁等。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24年1月30日,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根据报名情况,择期举行面试,并根据面试情况择优确定进入考察环节的人选。体检和考察合格者将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因工作需要,区卫生健康委下属妇幼保健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1名,从事食堂烹饪工作,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

2.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服从管理,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本市户籍;

4.男性年龄55周岁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4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职责

主要工作职责包括:洗菜、配菜、烹调、分发饭菜、刷洗餐具、卫生清洁等。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月30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地点为上海市崇明区妇幼保健所(城桥镇一江山路616号1号楼306室)。应聘者根据岗位要求有关资格条件,提交有效身份证件、相关工作证明原件及《崇明区卫生健康委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报名表照片须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相关信息须规范准确填写,手机号码准确、畅通。

四、考核测评方式

根据报名情况,择期举行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根据面试情况,择优确定进入考察环节的人选。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面试情况,择优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的人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六、办理聘用

经综合测评考察通过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非在编用工一律实行劳务派遣方式,享受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并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咨询电话:021-59622692

附件:崇明区卫生健康委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报名表

(前往下载中心下载)

上海市崇明区妇幼保健所

2024年1月23日

标签: #报名 #在编人员 #报名表 #崇明 #招聘 #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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