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莘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和《2024年莘县事业单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公告》规定,现将2024年莘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和优秀青年人才引进现场资格审查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人员范围
1、2024年莘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详见附件1)。
2、2024年莘县事业单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网上报名,且缴费成功人员(详见附件2)。
二、资格审查时间及分组
1、时间:
2024年7月10日—7月16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2、分组:
7月10日 综合类(不含教育、卫生综合岗位)、卫生类(乡镇卫生院、俎店镇中心卫生院、莘县大王寨镇卫生院、莘县大张家镇卫生院、莘县十八里铺镇卫生院)
7月11日 教育类(镇街幼儿园)、卫生类(县医院、中医院、中心医院、三院)
7月12日 教育类(县直高中:语文教师1、语文教师2、数学教师1、数学教师2、英语教师、俄语教师、物理教师、化学教师)
7月13日 教育类(县直高中:政治教师、历史教师、地理教师1、地理教师2;莘州中学;新城高中;莘县二中;职专)
7月14日教育类(初中、莘亭路学校、河店镇中心初级中学、徐庄镇中心初级中学)、优秀青年人才引进人员
7月15日—7月16日 递补人员
三、资格审查地点
资格审查地点:莘县人力资源市场(莘县汽车站向东300米路南,温州商贸城对过)
四、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交材料
1、《报名登记表》(打印件);
2、《诚信承诺书》(打印件);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打印);
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应提交学生证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或学校出具能够按学制时间取得学历的证明(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由学校教务部门开具所学专业情况证明,并须注明能够取得的学历。学历、学位证书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的,不予聘用,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
4、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公告》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5、笔试准考证(复印件)(人才引进人员不用提供);
6、近期免冠正面1寸单色背景照片两张(与报名登记表同底版);
7、身份证(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8、限莘县户籍的岗位,需提供本人户口簿索引页、户主页、本人页,本人户口迁入时间需在2024年4月30日之前(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9、在职人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工作单位不一致的,应出具与原单位解约的证明材料、与现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及同意报考介绍信。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现在有工作单位的,应出具现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及同意报考介绍信。已与报名时所在的工作单位解约或辞职、目前无工作单位的,应出具原单位解约证明材料并做出书面说明。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及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格式见附件3);
10、应聘教育类岗位的需提供相应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证(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教师资格证认定通过但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提供教师资格证认定部门出具的教师资格证认定通过证明,并签订容缺承诺书,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相应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未能按时取得的,不予聘用;
11、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交相关服务基层项目的证明材料。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出具县以上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项目的人员出具“三支一扶招募通知书”、年度考核表和期满合格证书;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交《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户口簿及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
应聘人员提交材料时,须提前将以上各项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准备齐全,并将需要留存的材料(复印件)按以上顺序整理、左上角订好。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审查合格不代表最终审查结果,任何时候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立即取消聘用。应聘人员提交材料时,应与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一致。凡提供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有权取消其面试资格。
2、此次现场资格审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公正、公平、顺利进行,请应聘人员按分组准时办理现场资格审查手续。未按规定时间无故不到现场办理资格审查手续的,视为弃权。
3、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4、资格审查期间,所有考生务必及时关注莘县人民政府网、莘县人社公众号或莘县融媒APP,随时了解递补情况,不进行电话通知,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资格审查、递补等事项的,责任自负。问题咨询请拨打《岗位汇总表》的咨询电话。
5、根据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6、《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可于7月10日—7月15日登陆莘县人社微信公众号打印,过期不再开放。请应聘人员及时打印,并妥善保存、以备后用。
附件:
1、2024年莘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2、2024年莘县事业单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3、2024年莘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同意应聘介绍信
附件1:2024年莘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xls
附件2:2024年莘县事业单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xlsx
附件3:2024年莘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同意应聘介绍信.doc
莘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2日
标签: 莘县 优秀青年 事业单位 招聘 审查
本站旨在为广大用户提供便利,如有任何侵权或错误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尽快进行更正或删除。[点击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