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自然资源局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招聘岗位为传媒大厦区自然资源局政务服务窗口。招聘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年龄35周岁及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政策业务水平。招聘方式为资格审查和面试,择优聘用。工资待遇按规定执行,合同每年一签,工资3000元/月(含社会保险个人应缴部分)。报名时间为2024年1月23日至2月6日,报名地点为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
(二)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坚持保密、回避、监督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岗位
公益性岗位1名(传媒大厦区自然资源局政务服务窗口)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有履行职务所必要的政治素质和政策业务水平,具有岗位所需要的组织、协调及文字能力;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德端正、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服从组织安排,无违纪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
3.全日制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专业不限;
4.男女不限,年龄35周岁及以下;
5.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
(1)保山市户籍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
(2)保山市户籍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保山市户籍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4)保山市户籍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5)保山市户籍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6)保山市户籍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6.名下有存续的市场主体(含企业、个体工商户、合作社等)信息或在市场主体中有从业信息(含合伙人、监事、理事、企业联络员、财会负责人等)的人员、已在公益性岗位工作满三年的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三、工资待遇
按规定进行聘用,签订劳动合同,考察试用期一个月,按政策规定聘用期不超过三年,合同每年一签,工资3000元/月(含社会保险个人应缴部分)。
四、招聘方式
根据岗位需求及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岗位需求的报名者通知进行面试,在综合考察的基础上,根据应聘人员条件、岗位要求和面试情况择优聘用。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1月23日至2月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个人所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
报名地点: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隆阳区正阳北路224号四楼综合办公室),联系人:蒋老师,联系电话:0875-2209742。
六、政审、体检和公示
参照国家企事业单位录用人员政审和体检程序、标准进行。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经面试通过、体检合格确定公示录用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七、其他说明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附件: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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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保山市 岗位 失业 招聘 城镇 隆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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