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2024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笔试成绩、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公告

根据《海南省2024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要求,现将海南省“三支一扶”计划招募笔试成绩、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2024年海南省“三支一扶”计划招募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50分,笔试成绩在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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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海南省2024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 募公告》要求,现将海南省“三支一扶”计划招募笔试成绩、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2024年海南省“三支一扶”计划招募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50分,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考生取消招募资格。考生可于2024年7月3日8:00以后,登录海南省公共招聘网查询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现场审查资格。

二、现场资格审查

(一)参加资格审查人员范围

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面试前须参加并通过现场资格审查。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是按照岗位计划招募数与考生数1:3的比例,从达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的。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审查。符合条件的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审查。

(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2024年7月9日至11日上午(为期2.5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现场资格审查地点

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1楼公共招聘大厅(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和邦路3号)。

(四)现场资格审查要求

现场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海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考生信息表》(可登陆报名系统打印,现场需提交纸质版);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3.海南省户籍的考生提供户口本,户籍以发布公告日户口所在地为准(2024年5月24日);非海南户籍但为海南省生源的考生提供高考登记表(可在本人档案中复印,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签章“此件与原件一致”);既不是海南户籍,也不是海南生源的考生需提供海南省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证(暂未取得毕业证的,参照要求第4条);以上材料,考生需依据报考岗位具体要求,三者选其一;

4.毕业证及学位证。所有参与资格审查的考生须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招募岗位未要求相关学位的,无需提供学位证明);暂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须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过期作废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并现场签订承诺书,承诺在2024年8月底前取得相应证书,未取得的将取消招募资格。

5.报考支教岗位的考生,另须提供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参加2024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暂未取得相应证书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颁发的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高等学校颁发的有效期内《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现场签订承诺书,承诺在2024年8月底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的将取消招募资格。

6.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另须出具教育部门的相关认证材料。

现场资格审查期间未能提供相关材料的,材料信息不实且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参加面试资格。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现场资格审查后保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五)缺额递补

审查过程中,如某一岗位因取消考生招募资格导致审查人数不足1:3比例时,将在报考同一岗位达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仅递补一次)。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将于7月11日下午在海南省公共招聘网发布递补公告,请符合递补条件的考生于7月12日、1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带齐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一)打印准考证。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请于7月15日8:00以后,登录海南省公共招聘网,选择并点击“‘三支一扶’面试准考证打印”。要求打印清晰,黑白彩色均可。考生须仔细阅读注意事项并妥善保管。面试时,考生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和《面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面试时间。定于7月20、21日(星期六、日)全省统一进行(详见《面试准考证》)。

(三)面试地点。海南政法职业学院(海口市琼山区新大洲大道280号)。

(四)面试方式及总分。结构化面试,总分100分。

四、咨询电话

(一)打印《面试准考证》系统技术咨询电话:4000010370;

(二)其他事项咨询电话:0898-65303502;

(三)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面试考场规则

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

2024年7月2日

附件

面试考场规则

一、考生凭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考前,考生须密切关注相关网站,在面试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到达考点,逾时未至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考生不得着行业制服或可明显识别其身份的标饰、服装。

三、考生进入候考室前,必须仔细核对门口处《面试人员名单》中的个人信息,经考试工作人员安检后进入候考室。

四、除“两证”、书籍、资料外,书包等物品不得带进候考室,须主动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关闭,交工作人员管理。不主动上交手机等通讯工具的,一经发现,按违纪处理。考点统一设置禁带物品放置处,但不负保管责任,请考生勿携带贵重物品到达考点。

五、进入候考室后,应自觉将身份证和准考证放在桌面上,以便工作人员核验。按要求进行抽签,领取抽签号牌。

六、进入考场范围(自进入候考室起)后,不得喧哗,不得吸烟,不得随意走动,在引导员的引导下前往面试室时,须带齐个人物品,听从引导员引导。如需上洗手间,须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并由工作人员陪同前往。

七、进入面试室后,只能向考官报抽签号,不得做自我介绍;面试过程中,考生须听从主考官指令,不得超过规定的答题时间,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家庭背景、工作单位、学校名称、笔试成绩等个人信息。违者按违纪处理。

八、不得在面试题本上涂写。离开面试室时,不得将面试题本和草稿纸带出考场,违者按违纪处理。

九、面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引导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内逗留)到待分室等候领取《面试成绩通知单》。考生领取《面试成绩通知单》后需签名确认并离开考点,不得在考点内逗留。

十、考生须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考试工作人员的监督,对不予配合的按有关规定处理。面试结束后,考生不得将面试试题内容以任何方式对外泄露,否则,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取消其招募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标签: 笔试 面试 海南省 毕业生 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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