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学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学生社团育人功能,支持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上应委〔2021〕41号)要求,现将开展2024-2025学年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聘任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教师主要职责
指导学生社团发展建设,把握社团发展正确方向,加强社团成员思想政治教育,规范学生社团日常管理,参加学生社团相关活动,开展学生社团骨干培训,定期对所指导社团工作进行总结,及时发现掌握、指导整改社团建设、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向党委学生工作部、校团委报告等。
二、指导教师聘任要求
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应为本校在职在岗教职工,具备较强的思想政治素质、组织管理能力和与社团发展相关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丰富,热心公益事务,具有奉献精神,关爱学生成长。
每个学生社团配备一名指导教师。思想政治类社团施行思政指导教师和专业指导教师“双导师”制度,即每个学生社团配备一名政治立场坚定、业务素质过硬、学生工作经验丰富的思政指导教师和一名与社团性质相契合、具备专业特长的专业指导教师。思想政治类社团指导教师须为中共党员。鼓励选聘高水平的思政课教师担任思想政治类社团的指导教师。
三、聘任办法
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实行聘任制。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指导教师选聘方案,社团业务指导单位负责指导教师选聘具体工作,由社团邀请或由业务指导单位指派。社团指导教师人选须经该社团业务指导单位和指导教师所在单位同意,并报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工作小组备案。每个聘期为1年。
四、评价激励
根据《高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结合学生社团年审结果、业务指导单位和指导的学生社团意见,对社团指导教师进行综合评价认定。根据评价认定结果,依照《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实施本科生培养系列导师制试点改革的指导意见》予以相应激励奖励。
五、工作要求
各业务指导单位要切实将学生社团工作纳入思想政治工作整体格局,做好学生社团指导教师选聘工作,为学生社团配齐配强指导教师。
1、9月6日前,请有意竞聘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的教职工,将个人聘任表(附件2)报送至相应学生社团业务主管单位。学校学生社团清单、业务主管单位及联系人等详见附件1。
2、9月13日前,各主管单位汇总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聘任情况,将汇总表、聘任表的电子版、盖章纸质版报校团委陈贝妮。
联系人:陈贝妮
联系电话:60873213
联系地址:学生活动中心201室
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工作小组
2024年7月1日
标签: 学年 聘任 社团 教师 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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