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7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泸州市儿童福利院办公室(龙马潭区金桥街69号)
考核方式:资格审查、面试、实际操作、体检及考察
泸州市儿童福利院属泸州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为弃、孤、残儿童提供养育、治疗、教育、康复等服务,弘扬救助精神,维护儿童权益,促进儿童健康发展,现因工作需要,拟编外聘用炊事员(协厨)1人。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炊事员(协厨)1人。
二、工作内容及岗位要求
(一)工作内容
1.协助做饭做菜及食堂内部保洁、洗碗等工作。
2.为锻炼和提升厨艺,在食堂其他人员指导和协助下,平均每周承担1天主厨工作(含早中晚三餐)。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岗位要求
1.具有较强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作风务实、服务安全意识强。
2.男性年龄在5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48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精神类及传染性疾病。
3.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关爱儿童,热爱儿童福利事业,具有无私奉献精神。
(三)注意事项:
1.凡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立即取消报名和聘用资格: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其他不适合从事本次招录工作情形的;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
2.应聘者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3.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名及考核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以下步骤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7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泸州市儿童福利院办公室(龙马潭区金桥街69号)
3.报名资料:①报名信息表(现场领取填写);②本人居民身份证及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咨询电话:曾老师 0830-6661135 18982767318。
(二)考核程序
1.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对招聘职位报名情况和通过审查人员名单及报名相关材料进行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是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听候通知进行面试。
2.面试。经资料审查合格后,由用工单位组织面试和实际操作。
3.体检及考察。根据面试和实际操作综合考核,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察与体检人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要求需向用人单位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体检由用工单位组织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标准执行。
4.录用。经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安排进入实习及试用,试用期一个月。经考核合格由泸州市儿童福利院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按照《泸州市儿童福利院编外用工岗位设置及聘用管理实施办法》和有关规定执行。
四、薪酬福利待遇
岗位薪酬待遇按用人单位相关制度执行,含基本工资、社会保险等,同时按有关规定享受国家相关福利待遇。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泸州市儿童福利院负责解释。
泸州市儿童福利院
2024年7月2日
标签: 泸州市 编外 招聘 儿童 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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