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参加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人才引进考察公告(第一批31人)

根据《黔南州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公告》有关规定,袁彩红等31名考生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合格,按规定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组织领导本次考察工作由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具体实施,并接受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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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黔南州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公告》有关规定,袁彩红等31名考生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合格,按规定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考察工作由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具体实施,并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二、考察对象

参加此次人才引进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名单见附件)。

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可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最多不超过2次的递补。进入考察环节的人员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对无正当理由提出放弃考察的考生,5年内不得参加黔南民族师范学院人才引进。

三、考察时间

2024年7月2日至7月18日,外省人员考察工作可适当延长。

四、考察内容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将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五、其它事项

1、考察原则、内容、标准和程序按照《招聘简章》《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考察工作的通知》(黔南人社通〔2018〕221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风险防控指南》(试行)(黔人社通〔2023〕125)中的《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规范》(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2、考察对象应积极配合我单位做好考察工作,进入考察的考生考察期间不要远行,要保持通讯畅通,若电话号码变更的应主动联系我单位。

3、进入考察环节的人员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应在考察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之内,邮寄个人档案到我校。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个人档案的,将视同本人放弃人才引进聘用资格。

4、在考察中发现考生有《公告》规定不得报考情形的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所需学历、学位的,考察视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纪律监督

本次考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请考察对象密切注意。因考察对象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察对象自负。

咨询电话:0854-8758965(工作时间)

附件: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参加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进人才进入考察人员名单(第一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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