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炎陵县卫生健康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公示及资格复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入围人员名单
资格复审对象: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2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未达比例的,则全部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如排名末尾笔试成绩相同,则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入围资格复审人员详见附表,公示期2024年7月2日至7月4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二、集中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查实后不影响入围复审结果的人员全部参加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复审时间:2024年7月5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复审地点:炎陵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204室)。
(三)资格复审需要提交的材料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的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需含有是否在服务期的内容)。
(四)注意事项
1.考生需亲自参加资格复审,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其他人员代为复审,代为复审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考生的委托书(委托人签字并按指模)、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资格复审所需要的材料。
2.考生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完整,不符合应聘岗位条件和要求的,资格复审不合格。
3.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资格复审或无正当理由拒签承诺书的,视为放弃资格复审,不得进入专业技能测试。
4.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材料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及隐瞒在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经历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五)递补
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有考生放弃时,按1:1的比例在同一岗位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如笔试成绩相同,同时递补。递补不再发布公告,由我局直接电话通知考生,考生需保持电话畅通,电话无法联系者,责任自负。
三、咨询和监督电话
联系电话:
0731-26239237(炎陵县卫生健康局)
监督电话:
0731-22542803(炎陵县人社局)
0731-26222372(炎陵县纪委监委)
附件1:2024年炎陵县卫生健康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附件2:2024年炎陵县卫生健康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承诺书
附件3:2024年炎陵县卫生健康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同意报考证明
炎陵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7月2日
标签: 复审 资格 炎陵县 公示 入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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