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现将2024年校园引才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医疗卫生人员体检政审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
(一)体检时间
2024年7月2日(周二)上午8:30
(二)集合地点
青海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西宁市城东区八一中路55号)
(三)体检要求
请参加体检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派出所开具的带照片并盖有公章的户籍证明)、笔试准考证集合地点集合,统一组织体检。逾期未到或迟到30分钟以上者按自动放弃体检处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我中心指定符合条件的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体检费由考生承担(体检费用约430元)。
凡体检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情况研究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四)注意事项
1.考生统一到我中心指定的地点集合统一进行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2.体检时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一经发现当即取消招聘资格;考生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8-12小时禁止进食饮水。采血、留尿、B超检查结束后可食用一些食品。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组织体检的医生,勿做X光检查,其体检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6.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受检者的招聘。
7.考生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相关询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将取消招聘资格。
二、政审
政审由我中心负责,需考生提供《2024年青海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才工作人员考察表》,请于2024年7月8日前交于我中心综合办公室。。
考生自行下载打印《2024年青海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才工作人员考察表》(以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按以下要求进行政审。
填表要求
1.“照片”一栏要求,考生近期免冠蓝底小二寸照片。
2.“学习工作简历”一栏,从考生上高中时开始填写(需将年月、学校全名填写完整,填写格式必须规范。比如:2012.09—2015.07青海师范大学××学院××专业大专班(或大学本科班)学习;2015.07--2016.08青海省××市××公司)。
3.“家庭主要成员情况”一栏,考生在填写家庭成员时,有工作单位要填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填家庭住址(具体到门牌号)。
4.考生可根据本人实际填写“应届毕业生填写栏”、“有工作单位的考生填写栏”和“无工作单位的非应届毕业生填写栏”,并由相关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选填其中一项即可),出具意见时需提供该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等情况,尤其是考生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以及对参与打砸抢烧、聚众闹事、组织煽动以及制作散播非法文化制品等违法违纪行为等。所有考生均需派出所出具有无犯罪记录。
5.所在单位或学校凡政审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空缺岗位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情况研究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三、联系电话
综合办公室:0971—8808538
附件:1.参加体检政审人员名单
2.2024年青海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才工作人员考察表
青海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4年7月2日
附件1
参加体检政审人员名单
姓 名 | 准考证号 | 报考岗位 | 备注 |
冯延璐 | 疾病预防控制 | ||
段锐 | |||
李爱玲 | |||
戚玉佩 | |||
张浩 | |||
巢世花 | |||
田文娅 | 微生物检验检测技师 | ||
郭斌 | |||
陈泽华 | 卫生检验检测 | ||
韩永金 | 病媒生物分类与鉴定技术 | ||
杨楠 | 10481111932 | 疾病预防控制医师1 | |
魏晓青 | 10481112066 | ||
杨卓婷 | 10481111815 | ||
徐丽娟 | 10481111210 | ||
李晓鹏 | 10481113676 | 疾病预防控制医师2 | |
牛建军 | 10481110835 | ||
马松明 | 10481110234 | ||
沈玲 | 10481110744 | 职业病科医师 | |
李燕 | 10481113479 | 药剂师 |
附件2
2024年青海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才工作人员考察表
标签: 引才 政审 面向社会 医疗卫生 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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