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光明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4年5月公开招聘教师笔试已于6月2日结束。现将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合格线
此次招聘教师的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笔试成绩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深圳市考试院专栏:http://hrss.sz.gov.cn/szksy/公布,考生可登录该网站查询本人成绩。
二、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从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产生,按笔试成绩分为A、B、C类。
A类:指笔试成绩合格,且名次在拟聘用名额5倍范围内的考生。A类考生为资格复审对象。
B类:指笔试成绩合格,且名次在拟聘用名额5倍范围外的考生。B类考生为资格复审的递补对象。
C类:指笔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具备复审资格。
三、资格复审方式
采取现场复审的方式。
四、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要求
本次资格复审分阶段分类审核,请考生务必在指定时间内到达资格复审现场等候复审,配合复审单位做好签到工作。未在指定的时间到达现场均视为自动放弃复审资格。
第一阶段:2024年7月9日(周二)8:30—12:00。A类考生8:00开始入场,12:00停止入场,逾期未到达指定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复审资格。考生入场时需先配合工作人员完成考生签到工作,并按照签到顺序就座及开展资格复审工作。考生需及时关注本组的审核进度,复审到本人时如未及时参加复审或复审时材料不全需补全材料的,将排序到本组的最后面。
A类考生资格复审于2024年7月9日12:00结束,需补全材料的考生(可联系其他人帮助送达,本人不能离开资格复审现场),但需要在复审结束前补全。考生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当天资格复审结束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第二阶段:2024年7月10日(周三)8:30—11:00。A类考生出现资格复审不通过的(不含迟到或放弃复审的),招聘单位在B类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需递补的岗位及递补人数以7月9日递补公告为准。报考的岗位有递补的B类考生于2024年7月10日上午8:00开始入场,8:30停止入场,逾期未到达指定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递补复审资格(迟到或放弃递补的不再继续递补)。B类考生资格复审于2024年7月10日上午11:00结束,考生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当天资格复审结束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二)资格复审地点和复审分组安排
1.资格复审地点:南方科技大学附属光明凤凰学校体育馆(和竞楼)(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光侨大道2591号)。
2.资格复审分组安排(详见附件1)
五、须提供的材料
(一)报考者应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提供复印件供资格复审单位留存。
(二)请考生认真阅读并理解《深圳市光明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4年5月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及本资格复审公告,了解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专业技术资格及与岗位有关的其它条件,按条件逐项准备复审材料。
本次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4年5月13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2024年5月13日之前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且必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岗位要求的证书(只是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但至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岗位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
(三)须提供材料。
①报考者本人报名表;②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④教师资格证书;⑤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职)业资格证(如岗位要求);⑥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注:深圳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四)考生有下列情形的,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如:有小学语文教学经历、有2年及以上小学语文教学工作经历等),须提供①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已经离岗的可开具离岗证明)(详见附件2);②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以及其他能证明有相应工作经历的材料(如工作合同或工资单等)。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离岗证明)以及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
如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离岗证明)以及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足以证明其符合报考岗位工作经历要求,则其工作合同或工资单等其他材料在资格复审时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最迟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但必须书面保证(参考附件3),最迟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如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离岗证明)以及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不足以证明其符合报考岗位工作经历要求,则资格复审时根据工作合同或工资单等其他佐证材料综合判断。如无法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国(境)外归国人员无法提供社保缴纳记录的,以原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为准。
若部分培训机构已停业或注销,无法开具工作经历证明(或离岗证明),须提交该工作时间段内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工作合同及其他能证明有相应工作经历的材料。
2.岗位要求英语、职业资格等级的,高于要求等级的均为符合条件,须提供相应等级证书(大学英语四、六级的可提供大学英语相应等级考试425分以上的成绩单,专业英语八级证书)。在官方语言是英语的国家留学2年以上的留学生,报考具有大学英语四、六级要求岗位的,可不提供相关证书,但需提供留学证明材料。
3.留学回国人员在提供学位证书的同时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所有材料应在资格复审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考单位审核。
4.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34号)规定的港澳居民报考的须提供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地区《无犯罪纪(记)录》(可在考察环节提供)、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
5.其他证明岗位要求的材料。
六、其他事项
1.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附件、《深圳市光明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4年5月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及附件内容,严格按要求提供材料。
2.报考者所提供的复审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予进入面试。
3.报考者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报考资格复审。报考资格复审合格的,由用人单位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4.资格复审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
5.考生身份证遗失的,须持临时身份证暂时代替。
6.请各位考生提前了解资格复审地点的具体位置,并在资格复审当天提早出发,早作准备,以免延误复审,被取消资格。部分考生可能会候审时间较长,请自带足够的水和食物备用。
7.面试具体时间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在深圳举行,请提前做好面试准备。
8.资格复审现场实行封闭管理,考生不得擅自离开候审现场,无关人员一律不得入场。考生应遵守资格复审现场纪律要求,服从工作人员安排等候审查,否则取消其资格复审及面试资格。资格复审结束的考生应立即离开,不得在资格复审现场逗留。
9.为提高资格复审工作效率,请各位考生务必参考《深圳市光明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4年5月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清单及要求》(附件4,本清单仅作为提供材料的参考目录便于现场复审,具体需要提供的材料请各位考生认真按照招聘资格复审公告及岗位要求提供。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所有材料均须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须由考生在参加资格复审前自行准备齐全,并复印好相关材料,现场不提供复印,未按要求准备材料或材料不齐的,责任自负。
10.本公告未尽事宜以招聘公告和相关规定为准。
11.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55-88219572。
附件:1.深圳市光明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4年5月公开招聘教师考生资格复审分组表
2.工作经历证明(模板)
3.工作经历佐证材料保证书
4.深圳市光明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4年5月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清单及要求
光明区教育局
2024年7月1日
标签: 复审 笔试 公办 区区 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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