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函〔2024〕21号)、《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青人社厅发〔2015〕80号)、《关于做好2024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厅函〔2024〕55号)及《2024年全省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方案》(青卫健〔2024〕50号)》相关要求,我院已于2024年6月24日至6月28日完成现场资格复审工作,现就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医疗卫生人员(考核岗位)现场资格复审情况及进入体检人员进行公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
2024年7月3日上午8:00。
二、体检地点
青海省中医院体检中心(西宁市城中区七一路336号家属院东侧)。
三、体检要求
进入体检的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无身份证原件的须到户籍管理部门开具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临时身份证明,并在工作人员统一带领下参加体检。逾期未到或迟到30分钟以上者按自动放弃体检处理。
四、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招聘领导小组指定符合条件的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体检费由考生承担,每人550元左右,由体检医院收取。
五、注意事项
为了准确反映受检者身体的真实状况,请考生一定要注意以下事项:
1、考生须统一到指定体检医院进行体检,其它医疗单位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2、体检时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一经发现当即取消招聘资格;考生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8-12小时禁止进食饮水。采血、留尿、B超检查结束后可食用一些食品。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组织体检的医生,勿做X光检查,其体检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6、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受检者的招聘。
7、考生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相关询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将取消招聘资格。
纪检监督电话:0971-8298504
人力资源部联系电话:0971-8298506、8298267
附件:青海省中医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医疗卫生人员(考核岗位)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青海省中医院
2024年7月1日
标签: 面向社会 公示 医疗卫生 青海省 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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