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招聘专业人员公告

招聘人数:10名

报名时间:2024年7月1日8:00至2024年7月5日17:00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通过赤峰市人力资源网(http://www.cfhr.com.cn/)进行报名

考核方式: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赤峰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始建于1992年7月,前身为赤峰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2015年转企改制注册成立。现隶属于赤峰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国有全资企业,属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

公司主要业务为建设工程房建建筑材料检测,市政工程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建筑节能检测,绿色建材评价、工程质量鉴定(安全性、使用性、抗震性等)及防雷检测、消防检测、绿色建筑等试验的全过程检测咨询服务。

根据工作需要,现按照《2024年赤峰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专业人员方案》要求,2024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人员10名。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组织形式、岗位及人数

1、招聘组织形式:赤峰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结果审议。

2、赤峰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具体岗位信息详见《赤峰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专业人员岗位表》(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违纪、违法犯罪行为;

3.身体健康、甘于奉献、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社会人员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2024年夏季毕业的应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5.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6月26日(不含)—2006年6月26日(含)期间出生的;

6.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或技能及其他条件;

9.具体招聘岗位及其他条件详见《赤峰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专业人员岗位表》(附件)。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含试用期内)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5.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薪酬待遇

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每月人民币叁仟元(¥3000.00),缴纳五项社会保险。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工资按同级岗位薪酬标准执行,缴纳五险二金;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简章、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相关程序进行。招聘工作委托第三方负责,赤峰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结果审议。

(一)发布招聘简章

招聘简章在赤峰市人力资源网()和赤峰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www.cfsjcgs.com/)发布。

(二)报名

1.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在赤峰市人力资源网()报名。

3.报名时间:2024年7月1日8:00-2024年7月5日17:0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6日12:00。

4.应聘人员使用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报名,报名与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5.报名时,应聘人员须先在报名网站上签署《诚信承诺书》,然后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尚未颁发学历证、学位证的提供学生证及学校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在校现实表现材料(加盖学院公章)。

以下为非必须满足条件,如有则提供相关材料:

(1)社会人员提供本人近3年从事相关岗位工作的业绩报告及证明业绩的成果材料(1500字以内,签字按手印);

(2)相关岗位任职文件、证明从事拟应聘岗位工作经验和年限的相关材料(如社保缴费证明或劳动合同等);

(3)执业资格证书;

(4)应聘人员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文件;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或情况说明。

6.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时间不能间断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填写本人就读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包含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须如实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取得的学历、学位。

工作经历:须完整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包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全日制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7.应聘人员要认真核对所填信息,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报考者要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8.应聘人员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9.应聘人员要保持所填写联系电话畅通。因电话无法接通或联系不到本人,视为自动放弃对应程序资格。

10.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岗位招聘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

11.报名期间,请应聘人员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便按时完成报名有关事宜。

12.应聘人员的报名序号是确认是否报名成功、打印准考证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

13.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根据要求完整、如实报送相关资料。以上材料原件请妥善保管,资格复审需提供原件。

(三)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时间为2024年7月1日8:00-2024年7月6日12:00。

2.应聘人员的报考信息由拟报考的招聘单位根据《赤峰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专业人员岗位表》(附件)中规定的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全程由纪检部门进行监督。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初审通过;对初审未通过的,在资格初审意见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审核人员说明理由并及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或说明。初审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应根据“提示理由”修改信息或更改报考岗位,重新提交。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内发现应聘者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3.应聘人员务必确保报名登记表填写的联系电话准确并保持畅通,如报名时填写的电话无法联系,责任自负。

(四)笔试

考试由赤峰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

1.开考比例。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未达到1:3比例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组织考试,未达到1:3比例进入笔试环节的考生成绩须达到所有考生有效成绩平均分方可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如果工程检测部试验员岗位1至岗位4在报名结束后出现有岗位无人报考情况,则将岗位招聘计划转入工程检测部试验员中其他岗位。相关招聘计划调整将在赤峰市人力资源网(http://www.cfhr.com.cn/)和赤峰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www.cfsjcgs.com/)予以公示。

2.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入笔试环节,笔试考点设在赤峰市,详见准考证,笔试时间为2024年7月13日9:00—11:00,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4年7月12日9:00-7月13日9:30。应聘人员凭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和准考证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笔试的均视为放弃。

3.笔试统一组织实施。采取闭卷考试形式,本次考试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应聘人员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笔试内容为,共一张试卷,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赤峰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按照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范围。同一岗位按1:3比例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对招聘计划数与进入资格复审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由赤峰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电话通知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递补。若出现3次以上未能电话联系上应聘人员的情况,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行递补。

2.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资格复审时需提供本人《报名登记表》、报名时使用的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及复印件、户口本首页、户口页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和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颁发学历证、学位证的提供学生证及学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在校现实表现材料(加盖学院公章)、其他报名时上传的相关证明材料;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与提供的有关证件、材料是否一致,是否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弄虚作假、隐瞒不得报考信息及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资格复审及递补后未达到1:3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4.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7月16日9:00-17:00。

5.资格复审地点:赤峰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新城区王府大街10号)五楼小会议室。

(六)面试及相关要求

1.面试工作由赤峰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第三方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表仪态等,考生须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对实际参加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所有考生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应聘人员凭报名时使用的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面试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的应聘人员,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七)总成绩计算

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成绩并列,顺序保留下一位小数。

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末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加试形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赤峰市人力资源网()和赤峰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www.cfsjcgs.com/)公布。

(八)体检和考察

1.面试结束后,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并在赤峰市人力资源网()和赤峰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www.cfsjcgs.com/)上公布。

2.体检工作由赤峰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组织,在指定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环节应聘人员不按时参加体检、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3.考察工作在体检完成后进行。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全面了解被考察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聘用单位研究决定,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察环节因个人原因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九)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成绩和排名进行校对后,由赤峰市人力资源网()和赤峰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www.cfsjcgs.com/)统一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聘用

1、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已聘用应聘人员自动放弃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现岗位的,正式聘任;试用期满,考核不胜任的,由公司予以解聘。

3、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故未报到,视为放弃,取消录用资格,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六、纪律和监督

(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由赤峰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赤峰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党办配合监督。招聘工作实施过程由赤峰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程指导,以利于招聘工作程序规范、公开公正。

(二)招考聘用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

(三)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报考者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个人信息、扰乱正常考试秩序的考生一律取消聘用资格。为强化报名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对应聘人员建立报名人员诚信档案。

(四)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当前社会上任何以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培训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五)本简章中未尽事宜及招聘工作中的有关信息,将及时在赤峰市人力资源网()和赤峰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www.cfsjcgs.com/)发布,请予关注。

七、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本方案由赤峰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3.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476-8820972 15647689111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476-8364466

附件:市建工检测岗位一览表

赤峰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6月26日

标签: 赤峰市 建设工程 招聘 检测 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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