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与建筑学院2023年度教师科研成果业绩点现已公示,公示期为12月29日至12月31日。如有疑问,请联系学院办公室。\n\n公示内容包括教师姓名、职称、单位、科研成果名称、科研成果类型、科研成果等级、科研成果分值等。\n\n该公示旨在接受广大师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科研成果业绩点的评定公平、公正、公开,充分调动教师的科研积极性,提高科研水平,促进学院的科研发展。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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