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东营实验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进行体检的通知

根据北京师范大学东营实验学校教师招聘简章,体检事宜如下:集合时间为2024年1月27日上午7点,集合地点为东营市东城淮河路与沂州路交界口东南角广场。体检人员需携带身份证、400元现金。体检时,需遵守纪律。未经批准无故不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者,可在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病史者,将不予聘用。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北京师范大学东营实验学校教师招聘简章》及有关规定,现将北京师范大学东营实验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进行体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集合时间

2024年1月27日(星期六)上午7:00

二、集合地点

东营市东城淮河路与沂州路交界口东南角广场集合。

三、注意事项

1.体检人员参加体检须配戴口罩,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体检人员需准备体检费现金400元(多退少补),体检时直接交付体检医院。

3.在集合地点点名,核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收缴通讯工具。到达体检医院后先进行分组,然后由工作人员引领进行体检,请体检人员自觉遵守纪律。

4.未经北京师范大学东营实验学校教师招聘工作组批准无故不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因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规定进行递补。

5.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体检前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7.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8.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

9.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应聘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北京师范大学东营实验学校教师招聘工作组提出复检书面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10.体检表需本人填写部分(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11.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附件:参加体检人员名单.xlsx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部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教育体育局

2024年1月23日

标签: 体检 东营 复检 聘用 实验学校 北京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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