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关于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通告

招聘人数:2人

报名时间:2024年6月28日开始至招聘满员,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周一至周五)

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不允许代报

考核方式:资格审查、体能测试、政审、体检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陇川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陇川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文职。

二、招聘人员数量

2人,男性,不限户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年龄范围: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4.具有高中(含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5.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残疾、重听、口吃、色盲、色弱、传染病、纹身和明显生理缺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

6.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7.具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聘用条件

退伍军人、公安政法类院校毕业生,能熟练运用电脑,擅长摄影,熟练使用视频剪辑软件的,在测试成绩相同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或因违法行为,受过限制人身自由的其他行政处罚的;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3.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5.曾因违反辅警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6.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限未满的;

7.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被判处刑罚的;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患有严重身体疾病或精神疾病,患有癫痫等间歇性疾病,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9.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高校学生、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10.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四、报名时间、地点

2024年6月28日开始至招聘满员,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周一至周五)。

报名地点:陇川县公安局六楼政工监督室。

本次招聘采取本人现场报名,不允许代报,报考人员报名前仔细阅读此招聘公告。参加现场报名时,须携带小1寸证件照片4张、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需正反复印)、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现场填写《陇川县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辅警报名表》《陇川县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辅警政审表》、诚信承诺书、保密承诺书。

报名咨询:高警官,7175159。

报名成功人员经资格审查、体能测试、政审、体检后方可录用。

陇川县公安局

2024年6月28日

标签: 陇川县 警务 政工 通告 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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