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鲁教师发〔2019〕1号)《山东省公费师范毕业生(定向淄博)就业实施办法(试行)》(淄教人字〔2020〕1号)等文件要求,现将2024年竞聘选岗到淄博市张店区的公费师范生考察、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察、体检范围
2024年竞聘选岗到淄博市张店区的公费师范生考察、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考察、体检工作的组织
考察、体检工作由张店区教育和体育局统一组织。
(一)考察工作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走访、考察谈话等多种形式,对考察人选进行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考察,并对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政治素质考察要突出政治标准,注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以及是否需要履职回避等。业务能力考察要突出工作能力,注重考察专业水平、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心理素质等。要按照干部档案管理有关要求,加强对考察人选档案的审核。考察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二)体检工作
1、体检工作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公费师范生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
2、复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文件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将尽快安排考生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前,体检实施机关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复检应另选体检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医疗机构应当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级别”。
3、体检集合时间、地点
(1)时间:2024年7月3日(周三)早6:00。
(2)地点:淄博市张店区体育馆(张店区和平路19号)。请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及地点集合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和提交材料的考生视为放弃考察、体检资格。
4、考察、体检需要提交的材料
(1)体检人员基本信息表(附件2)。由本人逐项填写本人基本情况,不得遗漏,并贴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暂未取得毕业证书、学历证书原件的,可提交承诺书(格式见附件3)。
(3)教师资格证书原件。证书丢失的,可提交具有同等效力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材料原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和报名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详情截图(https://www.jszg.edu.cn/)。
(4)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考生户籍所在地开通线上打印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可线上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5)本人书写的自我鉴定材料(格式见附件4)。
以上材料全部为原件。
体检费用由医院按标准实收(体检费450元/人,请考生自带现金)。
(三)体检要求
1、体检人员认真阅读体检须知(附件5)并执行。
2、体检全程封闭进行,期间不得与外界联系,无关人员不得跟随、陪同,一经发现视为违纪,取消体检资格。
3、凡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凡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此次聘用资格。
4、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将在体检结束3个工作日内告知体检人员。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本人承担。必要时,招聘主管机关可以要求重新体检。
咨询电话:0533-2861659、2869883、2278788
附件:
1、2024年竞聘选岗到淄博市张店区的公费师范生考察、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人员基本信息表
3、承诺书
4、自我鉴定(式样)
5、体检须知
张店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6月28日
标签: 张店区 公费 淄博市 体检 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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