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2024年6月28日-7月3日
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填写报名申请表,提交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照片。
考核方式:县残联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初审符合条件人员信息提交县人社局,由残联、人社局联审,通过面试等方式对联审符合条件人员评议。
为推动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根据《德州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2024-2025 年岗位开发计划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2024年“社区微业·惠残便民爱心驿站”民生实事要求,招聘非全日制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本次计划招聘非全日制城镇公益性岗位20个(详见附件1),每人限报1个岗位。
二、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责任心;
(二)具有平原县户籍,常住地在龙门、桃园、德原街道;
(三)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且在就业年龄段(女性16-50周岁、男性16-60周岁)的残疾人或其直系亲属;
(四)能胜任岗位需求,履行工作职责,服从安排管理;
(五)符合以上情况但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安置:
1.名下有工商营业执照,企业股东、董事、监事、理事等;
2.实现单位就业的,包括但不限于被各类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就业登记、签订劳动合同、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等;
3.已享受职工养老保险退休待遇的;
4.已享受过公益性岗位补贴、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等政策且享受期限已满的;
5.公职人员(含已享受退休待遇公职人员)、镇(街道)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社区)集体经济补贴的村(社区)干部;
6.各类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
7.无法满足上岗最基本的体力、智力等条件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职责
1.学习掌握残疾人工作基本知识,宣传党和政府关于残疾人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协助社区做好垃圾分类、移风易俗、文明倡导等公益宣传,开展各类惠民服务活动;
3.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类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专业知识和管理服务能力;
4.做好“社区微业·惠残便民爱心驿站”日常管理工作,严格遵守驿站各项规章制度;
5.服从县残联管理和工作安排,完成县残联交办其他任务。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由县人社局、县残联和各街道办事处联合发布。
(二)报名申请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28日-7月3日。
2.报名地点:平原县残联办公室(平原县龙门街道莲花池西街208号)。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报名申请表(附件2),提交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3张,身份证、残疾人证、户口簿(户主页、本人页、索引页)原件及复印件。
(三)审核评议。县残联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初审符合条件人员信息提交县人社局,由残联、人社局联审,通过面试等方式对联审符合条件人员评议,主要测试、评议应聘人员从事岗位工作基本能力素质,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公示备案。拟上岗安置人员由县残联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由县残联进行调查,对查实不符合条件的不允许上岗;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名单报县人社局备案。
(五)岗前培训。由县残联统一组织对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开展岗前培训。
(六)上岗安置。培训合格后残联与上岗人员签订劳务协议,组织人员上岗,上岗人员须服从县残联统一调配安置。
五、聘用管理及薪酬待遇
与公益岗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协议,实行一年一签,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劳务协议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城镇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按照不低于本地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设定岗位补贴800元/人/月,县残联合理设定安排人员工作时间,加强人员日常考核管理使用,为上岗人员购买残疾人意外伤害商业保险。
六、纪律监督
报名人员本人填报信息和提交材料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如有不实由本人自愿承担一切责任。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纪律,增强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咨询监督电话:
县残联 0534-8218657
县人社局 0534-4211601
平原县人社局
平原县残联
2024年6月28日
标签: 平原县 公益性 招聘 岗位 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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