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3年度眉山市公开遴选(考调)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要求,通过笔试、面试、差额考察、体检和顶岗试用程序,经我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雷婷同志为拟转任人员,现予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反映人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转任的,按程序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转任;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转任,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转任。
监督电话:028—33090945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电话:028—38168536
本公告由眉山市商务局负责解释。
附件:眉山市商务局2023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拟转任人员名单
眉山市商务局
2024年1月22日
附件
眉山市商务局2023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拟转任人员名单
序号 | 职位 编码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学历学位 | 专业 | 备注 |
1 | 2023029 | 雷婷 | 女 | 1994.04 | 大学 文学学士 | 广播电视编导 |
标签: 转任 眉山市 商务局 公示 2023 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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