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3号)文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20〕7号)文的规定,经公开报名、招录单位资格审查与组织面试等环节和程序,拟录用李韦青同志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如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请向北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联系电话:2057027)。
拟录用单位 | 拟录用岗位 | 拟录用人员信息 |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就业创业证号 | 就业困难 认定时间 | ||
北海市公共 就业和人才 服务中心 | 保 安 | 李韦青 | 男 | 58 | 4505020020006100 | 2024.01.05 |
202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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