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海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拟录用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经公开报名、资格审查和面试程序,拟录用李韦青同志为北海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保安公益性岗位人员。公示期为7天,如有异议,请向北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3号)文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20〕7号)文的规定,经公开报名、招录单位资格审查与组织面试等环节和程序,拟录用李韦青同志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如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请向北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联系电话:2057027)。

拟录用单位

拟录用岗位

拟录用人员信息

姓名

性别

年龄

就业创业证号

就业困难

认定时间

北海市公共

就业和人才

服务中心

保 安

李韦青

58

4505020020006100

2024.01.05

2024年1月22日

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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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录用 公示 就业 桂人 李韦青 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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