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2024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统一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现制定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专业测试
(一)入围专业测试名单
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考笔试成绩,经学院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专业测试方式
专业测试方式为试讲、面试和技能测试。其中3000126、3000128、3000129、3000130、3000132、3000133、3000134、3000135、3000137岗位专业测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3000127岗位采取面试和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其中面试占50%,技能测试占50%;3000131岗位采取试讲和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其中试讲占50%,技能测试占50%。
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实现教学目的、掌握教学内容、运用教学方法的能力及教学效果等。参加试讲的考生根据岗位不同,现场领取试讲内容,封闭备考30分钟(不得携带电子通讯工具和参考资料等)后,无生授课试讲15分钟。
3000127岗位: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岗位匹配度等综合素质,面试时间10分钟。技能测试重点主要测试考生运用CiscoPacketTracer、eNSP模拟软件的组网能力,技能测试时间30分钟。
3000131岗位:技能测试重点考察实践经验和动手操作能力,考察刀工基础技能(原料统一提供不可自备;刀具、案板现场提供一套,考生可以自备),技能测试时间15分钟。
(三)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
1.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专业测试于2024年7月7日上午8:30开始,当日结束。参加专业测试的应聘人员,应于当日上午7:30前到安徽中澳科技职业学院庐阳校区第一教学楼1106候考室(合肥市庐阳区濉溪路312号)报到。
2.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顺序,分不同专业岗位,于专业测试的当天以抽签顺序确定。
3.所有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须持专业测试通知书、统考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参加专业测试。未按时报到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考官构成
成立专业测试考官组,每个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五)其他事项
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等于或小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则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70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省科技厅网站和安徽中澳科技职业学院网站上公布。考试最终成绩按统考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和考试最终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5+专业测试成绩×0.5。
安徽中澳科技职业学院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三、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安徽中澳科技职业学院统一组织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四、公示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安徽中澳科技职业学院网站和省科技厅网站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安徽中澳科技职业学院按照规定将相关材料报省科技厅审查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我院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新进人员按照学院新进人员规章制度执行。
五、组织领导与监督
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的监督、指导下,由安徽中澳科技职业学院按照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省纪委监委驻省科技厅纪检监察组、省科技厅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学院纪委全程参与专业测试工作,进行现场监督,并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1-65148033(学院组织人事处)
监督电话:0551-65148517(学院纪委办公室)
0551-62659375(省科技厅直属机关纪委)
0551-62678602(驻省科技厅纪检监察组)
上述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安徽中澳科技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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