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即日起至7月2日17:0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携带身份证、退伍证、学历证书、驾驶证等有效证件及2张1寸免冠相片,前往宜春市公安局机场分局消防大队(宜春明月山机场内)。
考核方式:
1. 体能测试:包括1000米跑、100米跑、俯卧撑、立定跳远四项,满分100分,4项平均成绩不得低于60分(其中3项必须60分以上(含60分))。
2. 面试:根据体能测试成绩按招聘名额1:3确定面试入围名单,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5分。
3. 加分项:中国共党员加2分;在部队荣立三等功加2分、荣立二等功加5分、二等功以上加10分。
4. 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加分项。
宜春明月山机场消防大队隶属宜春市公安局机场分局,主要承担发生在机场区域及其紧邻地区的航空器事故及其它应急救援和消防工作。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宜春市公安局机场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专职消防队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消防车驾驶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爱岗敬业、责任心强、有较好的的团队精神;热爱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自愿从事应急救援工作;
3、男性,宜春市袁州区户籍,需持有B2或A1、A2准驾车型驾照;
5、学历要求: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学历;
6、年龄要求:在18—25周岁(2006年7月1日至1999年7月1日期间出生),以本人身份证日期为准;
7、身体要求:健康,体形端正,身体无明显不良症状和缺陷,身高不低于1.70米;
8、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考试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有酒驾、醉驾等不良驾驶记录,在重大交通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的;
(5)其他不宜进入应急救援工作队伍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7月2日17:00。
报名携带资料:身份证、退伍证、学历证书、驾驶证等有效证件及2张1寸免冠相片。
现场报名地点:宜春市公安局机场分局消防大队(宜春明月山机场内)。
联系人:万警官,联系电话:15970517888。
(二)考试
1、体能测试,满分100分。
(1)时间:2024年7月4日9:00。
(2)地点:宜春市公安局机场分局消防大队(锦绣大道1888号)。
(3)测试项目:1000米跑、100米跑、俯卧撑、立定跳远四项(总分100分)。
(4)4项平均成绩不得低于60分(其中3项必须60分以上(含60分))。
体能考核评定标准,按照《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考核标准》和《运输机场专职消防人员训练与考核管理规定》(详见附件一)
2、面试
根据体能测试成绩按招聘名额1:3确定面试入围名单(不足3人时按实际入围面试人数进行面试)。
时间地点:宜春市公安局机场分局。
面试时间:2024年7月4日15:00。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面试者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和组织能力等(满分100分)。
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5分。
3、加分项
(1)中国共党员加2分;
(2)在部队荣立三等功加2分、荣立二等功加5分、二等功以上加10分。
4、总成绩宣布
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名额1:1确定体检入围名单。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加分项。
(三)体检
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的不予招录。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政审和公示
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并同时公示5天,政审不合格者,不予招聘。
(五)聘用
1.由宜春市公安局机场分局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
2.宜春市公安局机场分局将组织被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与考核,培训时间不少于60日。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三、聘用人员的待遇保障
1、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本分局现有队员待遇标准执行。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四、监督、咨询电话:0795-3600119
宜春市公安局机场分局
2024年6月27日
标签: 合同制 消防大队 消防队员 宜春 专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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