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关于2024年公开招聘派遣制驾驶员的公告

招聘人数:3名(其中准驾车型B1以上1名、C1以上2名,限男性)

报名时间:2024年7月1日(周一)上午9:00至下午16:0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

考核方式:包括驾驶技能测试和面试。驾驶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成绩60分以上合格。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及个人形象素质,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驾驶员,不具备国家公务员身份,属于司法辅助性岗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择优招录聘用。

二、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派遣制驾驶员3名(其中准驾车型B1以上1名、C1以上2名,限男性。)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派遣制驾驶员岗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4.截止2024年6月30日,年龄在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4年7月1日至2004年6月29日期间出生);

5.截止2024年6月30日,取得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6.具备5年以上驾驶经验;

7.身高原则170cm以上,身体健康,无影响驾驶的疾病;

8.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或有行政事业单位驾驶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2.曾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因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被判刑的,或因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5.有直系亲属或配偶在我院工作的;

6.其他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应本人到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7月1日(周一)上午9:00至下午16:00。报名地点为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七楼734会议室。报名人员自行下载《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派遣制驾驶员报名表》,按照规定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于报名时间内持报名表和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技能证书、退伍退役证等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并提交上述证件的复印件、个人简历各1份和近期红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工作人员依照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后通知其参加考试。报名与考试、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驾驶技能测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驾驶技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满分为100分,成绩60分以上合格,驾驶技能测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正门张贴公布。

(三)面试

从驾驶技能测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据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与招聘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及个人形象素质。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实行百分制,成绩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面试成绩当日在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正门张贴公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四)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实际招聘人数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进入体检最后一名人员的成绩出现并列的,具有优先聘用条件的进入体检,均无优先聘用条件的则以驾驶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正门张贴公布。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承担。因体检主动放弃或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上述规则依次递补。

(五)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政审对象。政审考察参照《重庆市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录用暂行办法》的规定实施,主要审查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一贯现实表现及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

(六)公示

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与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派遣员工劳动合同》,再由该公司派遣至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从事司法辅助性工作,合同期限2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从用工之日起算。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履行合同;不合格的,依法通知公司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经考核胜任工作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用。

五、工资待遇

参照本单位同岗位人员执行。

六、其他

(一)联系方式: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政治部,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天文街道广福大道18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黄老师023-65589016。

(二)应聘人员须对本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公告由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附件: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派遣制驾驶员报名表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2024年6月27日

标签: 南岸区 重庆市 招聘 驾驶员 派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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